“25张出差审批单出差时间、地点、事由、金额都一样,填报字迹象是同一个人写的,均由同一个人审核报销,出差时间临近‘三八’妇女节……”
今年7月14日,澜沧县纪委联合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项专项检查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我所在的第三检查组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查看其原始报账凭证时,一摞可疑的出差审批单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25人同时到景洪市出差......”其中可能有蹊跷。
于是,我们找到了差旅单上同意报销的审核人,县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某。
“在检查中发现你于3月2日同意报销了25张出差审批单,是什么情况?”检查组向王某了解到。
“是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去景洪市学习考察园林绿化建设。”王某的回答滴水不漏。
“请把考察学习方案、人员名单、经费预算、学习笔记等相关材料提供给我们。”
“有局党政班子会议通过的会议记录和参加人员名单,其余没有。”随后,王某提供了相关材料。
检查组当场提取了出差审批单报销凭证、会议记录等物证。并将“参加考察的25名干部中有24名女同志,其工作职责不涉及园林设计业务…...”这一情况向县纪委主要负责人作了汇报。当天下午,县纪委立即抽调相关人员对该问题进行核查。
为避免“打草惊蛇”,防止“串供”,核查组分为两个组先“打外围”从边缘性的当事人入手,先找办公地点不在县住建局内的当事人了解。
“今年3月,你们到景洪市是开展什么工作,说一下具体行程?”核查组找到当事人刘某等人了解。
“考察学习,去了基诺山、野象谷、曼掌村。”
“景点现在门票是多少?有专人给你们介绍园区建设吗?学习任务是什么?”核查组乘势问道。
“是‘三八’妇女节活动,没有安排学习任务,是王某统一购买门票,免费导游带我们看大象表演节目、奇花异草等…...”刘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共走访了12人,谈话了解的内容与物证相互印证了。最后,核查组找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
“我意识到了此次活动是没有实质内容的学习考察,我因为学习不够,认识不高,仅从关心干部的角度出发,没有考虑到触碰了纪律红线…...”
25张出差报销单的问题“水落石出”。原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三八”节之际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妇女干部“活动游”,以差旅费报账变相报销旅游费。
最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田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次“考察学习”发生的费用由25人平均承担,报销的19586元收回,归还原资金管道。
关心干部职工无可厚非,但考察学习绝不是公款旅游的幌子。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心干部为名,对纪律红线置若罔闻、顶风违纪,通过巧立名目考察学习掩盖其违规违纪的实质,妄图通过这种掩耳盗铃的手段逃避监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最终难逃党纪的惩处。广大党员干部要端正认识,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澜沧县纪委 杨清 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