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职工小郑满面春风的来到我的办公室。
“陶书记,我家刚建了新房,想请朋友及同事去热闹一下,计划下星期一举办乔迁喜宴,请你也去坐坐。”
“乔迁喜宴?”我眉头一锁:“中央、省、市、县已经是三令五申,党员干部不准以乔迁新居等名目宴请朋友、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
“我又不是党员,也不是领导干部,只是普通职工,搬家请客还违反了纪律?”小郑很疑惑,且满脸不高兴。
“起房盖屋,对你的家庭来说是好事,请家人、亲戚坐一坐,是可以的。但是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就违反了纪律处分条例,就要受到处分。”
小郑欲言又止,带着满脸的不乐意离开了我的办公室。
过了两天,我下村开展工作,在村委会的办公桌上无意间看到了小郑发出的请柬,心里不禁一惊:“小郑是没把我的提醒当回事啊,这可不好,小郑这样是要违反纪律的。”
“不行,必须及时制止小郑的这种行为”,我暗下决心。
第二天一早,我一到办公室,就拨通小郑的电话,“小郑,你现在来我办公室一趟。”
“你搬家是不是请了单位同事、朋友及村委会干部?”还未等小郑坐定,我就严肃发问。小郑低着头不说话,两只手互相搓着。
“你虽然不是党员领导干部,但上级文件明确规定所有公职人员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戚以外的人员。之前县纪委就对两起干部职工乔迁新居宴请进行了查处,并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你可不要再成为被全县通报的典型。”我的话语变得严厉起来。
我又顺手将县纪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递给小郑。
小郑默默的看完通知,抬起头,“陶书记,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又过了一天,小郑主动打电话给我,“陶书记,我家搬家只请了双方的亲戚在一起坐坐。单位同事和朋友我已经通过电话、发短信、QQ和微信等方式通知他们取消了宴请......”
挂断电话,我长呼了一口气。作为基层纪检干部,就是要在干部职工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时候,适时拉下情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他们的及时提醒,也是一种关爱,也是让他们知错能改,才能更有效的保护干部职工。(师宗县雄壁镇纪委 陶朝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