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去年参加工作了,在一个边远乡镇的小学任教。有时候回家,校长会让他回校时顺带一些学生用的作业本、铅笔或是学校日常用的东西回去,说是在城里买方便、便宜。
周末和侄子在一起吃饭,侄子说起这事,他说:“校长挺信任我的,我买东西回去报账从不多问,要是遇上别有用心的人在发票上多开点钱,他就亏了!”听到这里,我立即警觉起来,严肃的对侄子说:“你有这种想法,就已经很危险了。记住,无论做什么事,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自己该得的报酬,干自己该干的事。”此刻,耳边又隐约听到了母亲的那句教诲:“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该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
母亲是一个老出纳,为人低调清廉,帐也做得好,平时经常拿来跟我们兄妹几个“炫耀”的成绩就是“我工作了一辈子,经手的账务无数,过手的现金无数,但从来没有出过错,一分钱都让它清清楚楚。”
2001年,我在县直机关工委工作,在单位负责全县县直机关部门的党费收缴工作。当时各个部门都是拿现金来交,从没接触过现金财务的我面对这工作蒙了,要登记造册,要数钱分类,一项简单的工作被我弄得很复杂。母亲知道这件事后,亲自教我如何记录结算,如何按银行要求把现金分类清点。之后还总是不忘叮嘱一句:“现金要当日进账,面对那么多钱,头脑要清醒,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该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该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这句话就像一个鼓槌,总是不时在我耳边敲响,提醒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鞭策我一直在工作的道路上顺利前进。
2006年我到乡镇任职,分管的工作多,联系的部门多,接触到的方方面面的人和事。每次当别人夸赞自己,自己“忘乎所以”的时候,回到家,母亲总是说:“交往要慎重,不要放纵自己,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该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一句简单的话,凝聚着母亲多少关心和爱护。在人生的道路上,正是有了母亲不断的为我敲着边鼓,我才经受住了种种诱惑。
周末,家里姐妹兄弟几个都会聚在哥哥家,一起谈谈工作,聊聊生活。在聊天闲谈中,不外乎就是涨工资啦,最近时政啦,谁谁谁又违纪被通报移送啦之类的话题。当我们闲聊的时候,母亲总是默默的坐在一旁织着毛衣。有一次我说到这两年工资调整得快,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已经能过上想过的日子了,要知足才能常乐。这时刚参加工作的侄女说:“就这点工资能过上想过的日子?看看那些私企老板,我们这算什么呀,那才叫能过上想过的日子。”这话一出,母亲抬起头,正准备开口,大姐先发言了:“你说什么呀,人要懂得知足,有了工作就要珍惜,凡事别动歪脑筋,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该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听到这话,母亲欣慰的笑了,没说一句话,低下头继续织着毛衣。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该得多少要多少,干好自己的事。”这话很简单,但在从事了10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我现在看来,这就是最原始的一种规矩意识,就是要明白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什么该要,什么不该要。只有懂规矩、守纪律,才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基石。
早晨,带着儿子出去散步,旁边有两个小朋友在玩,年幼的儿子凑了上去。两个小朋友很友好的拿出一颗棒棒糖给他吃,儿子说:“妈妈说了,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抬头看看天上初升的太阳,浑身暖暖的……(丘北县纪委 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