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龚,今天我看见报纸上一个村支书贪污挪用村集体资金被判刑,想想之前你们给我的处分,还真应该感谢你们,及时发现纠正我的错误,让我不至于越走越偏,保护了我幸福美满的家庭。”前两天,接到王家庄街道庄郎社区监委会主任汪支会打来的电话,我听着心里颇有些意外。
“不就是多收了点钱吗?有什么大不了的。爱咋处分咋处分!”想想当时,我和同事将处分决定书送给汪支会时,他咬牙切齿的神情。
汪支会被处分这事还得从一年前说起。那时,我还在王家庄街道纪委工作。一天,在梳理信访件,发现一份举报“马龙县王家庄街道庄郎社区直田居民小组组长汪支会自来水费用管理混乱”的问题线索。这份看似平常的举报件,却隐藏着一个特殊的情况,这个被举报人我认识,是社区监督委员会的主任。监守自盗、知纪违纪这么胆大吗?或者是有什么隐情?必须把问题调查核实清楚,不能造成不良影响。
向单位领导汇报后,领导对此问题也高度重视,要求及时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最先选择入户走访摸一摸底,问了几户人家,他们说:“街道自安装了自来水管通了水后,组长汪支会每年都要求我们各家交自来水维护费。至于怎么维护,维护一次多少钱,我们都不清楚。”调查组察觉到这个情况不正常,如此不公开透明可能真是有猫腻,便决定与汪支会进行一次谈话。
第一次与他接触,发现他衣着朴素,为人热情、真诚,从表面上并没看出什么问题。对我们所问的问题,他的回答思路清晰,条理清楚,也找不出什么破绽。尤其他对收取自来水的情况也是讲得头头是道,还说所收的管理费全部用于小组自来水的维护保养,自己没有开支一分钱。
难道是调查组过于敏感?
讨论过后,调查组决定从群众那里打开突破口,不能就这么下结论。
果不其然,调查组一户一户统计后发现,每年汪支会大概收取3000多元自来水管理费,而小组的账户上只收入和支出了其中的三分之一!他是企图用做假账的方式瞒天过海。调查组掌握了证据后,再次与汪支会进行谈话。
第二次谈话时,调查组转变了方式,直接请他说明自来水维护费收支不相符的情况。这个时候他仍然信口开河,表示所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自来水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没有什么问题。调查组反复做工作,他就是迟迟不松口。
直到调查组把每年各户居民的交费数据、小组的账本等证据摆在他面前,他才低下了头,说出了他收取自来水费没有完全入小组账户的实情。
经查实,马龙县王家庄街道庄郎监委会主任兼直田居民小组组长汪支会2010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管理村自来水为由,收取群众自来水维护费共计12586元,除正常的维护开支外,剩余的8517.73元未入直田小组经管账户,坐收坐支。
经王家庄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汪支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当初的不理解,甚至是心怀怨恨到支持、感谢,让我感触很深,纪检干部的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在违纪问题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被处分问责的党员干部一时的不理解也在情理之中,但作为监督执纪者,就要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管常严、真管真严,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马龙县纪委 龚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