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闷热的五月,人的心情也随着烦闷,幸好我们第二纪检监察室的案子已移送审理,接下来的工作就不那么紧凑。
“咚咚咚、咚咚咚”,听到敲门声,我和主任不约而同抬头一看,原来是案件监督管理室的杨主任在敲门。杨主任手上拿着一个信封,一看就知道又有事情了,我的心情莫名紧张起来。
杨主任假装很严肃的对我们说:“王主任、小周,我这里有个‘礼包’给你们室,请你们签收。”
主任签了字,接过杨主任手上的“礼包”,冲我笑了笑。
杨主任走后,主任迅速拆开“礼包”,初略查看了一下,表情凝重,对我说:“小周,初看‘礼包’问题复杂,我们得借用一名工作人员。心动不如行动,我现在就去和领导汇报。”
大概半个小时后主任回来了,深深的叹了口气,意味深长的对我说:“小周,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要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能大意、马虎啊!”
我觉得很纳闷,主任为什么在这个时间和我说这句话,之后听主任细细一讲,原来是这样:
主任向分管领导和书记汇报,征得同意后,立马起身去第一纪检监察室找陈主任借人。
王主任说:“陈主任,听说你们室的案件已移送审理,我这里刚好也有一个急案件,想借小张同志帮忙。”
陈主任说:“王主任,你的监督执纪规则白学了吗?2017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这一下王主任恍然大悟,尴尬地说道,“我差点忘了这一茬,谢谢提醒。在借调人员这件事上一定按照规定程序来。”
主任今天的小插曲和对我说的话,不由得让我深思,工作上除了要加强学习外,还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同时还要严谨细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高监督执纪的精准度,做到细心、眼明、手准。(沧源县纪委 周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