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村长被人举报,县纪委都已经立案调查了,你们知不知道?”村民王某问道。
这一幕发生在马龙县马过河镇何家村村委会永宁岗村,几个村民正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谈论着该村村长高某被县纪委立案调查一事。
这件事件,还得从一年以前说起。事件的起因源于我县开展的一次脱贫攻坚专项纪律巡察,也就是在那次巡察中入户走访结束时,一位村民和我们巡察组在一次遇外谈话中,听出了一些不一样的“弦外之音”。
记得当时,我们巡察组到该入户走访了解情况,在我们选择去几户人家了解完情况后,准备返回时。我们经过该村活动室时,活动室门口有几个老人正在谈论着什么,看到我们走过来,便立刻沉默不语。
就在我们刚走到村口,正要上车,其中一位村民跟了上来对我们说:“同志,你们是巡察组的同志吗?”我说:“是的”,他接着说:“你们真的会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吗?”我说:“老乡,你有什么诉求,只要是属于我们巡察组职责范围内事,我们会认真的记录,并调查核实后给你答复。”
他说:“唉!还是不说啦,以前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几次,也没有人管,最后都是不了了之。今后在向你们反映,也许还是和以前同样的结果,省得得罪人,不说啦!”随后,就转身离去。
我们便坐车返回,路上我脑海里又想起刚才那位村民说的话,总觉得有些蹊跷,心里难以平静。回去后便又和其他同事谈论此事,他们也觉得有问题,于是我们巡察组决定,再一次深入调查走访,把情况了解清楚。
巡察组又一次到该村入户走访,但还是没有什么收获,巡察工作一时限入僵局。我们没有气馁,反反复复的暗访,真真诚诚的做思想工作。终于,一位村民打消了顾虑,将问题向我们全盘托出。
巡察组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反复推敲,认为问题较具体。经过向有关领导汇报后,将问题线移交给镇纪委进行初步核实。
经查,时任马龙县马过河镇何家村村委会永宁岗村高某,于2015年12月将本该付给农户的7.1万元耕地租金只支付了4.8万元,剩余的2.3万元拖欠至2016年5月才支付。在调查此案中,又发现早在2009年11月,时任永宁岗村民小组副组长的高某,就存在伙同他人私分荒山出让金的问题。
经县纪委研究决,按照干管权限,责令马过河镇纪委对高国芳同志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马过河镇纪委对此案进行审查后,决定给予高某党内警告处分。
听到高某被立案调查的消息后,该村村民对此拍手称快。一些村民说:“高某早该查了,他平时为人霸道,为所欲为,还经常欺压村民。”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们肩负使命巨大,而在具体工作中,就要求我们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力。从细小处入手,善于听一些看似平常的“弦处之音”,并从中找出问题线索,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处。(马龙县纪委 龚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