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罗欣生了,是一对龙凤胎呢......”。我下班刚到家,母亲就迫不及待告诉了我这个消息,一脸的喜悦,就好像当外婆的是她一样。
罗欣是我之前的同事,比我大6岁。我至今还记得她对我的各种“唠叨”和“批评”,也正因为如此,她让我更快适应了当时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们成为了单位里的姐妹花。后来我因工作调动,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没有以前那么频繁了。
今天,听到她终于当母亲的消息,我打心底为她高兴,和她电话联系弄清楚她所在的医院后,我备了一个“红包”,顺手带了一盆自己种的“多肉”便直奔病房。
她看见我的到来很高兴,寒暄一会儿,我便拿出了准备好的“红包”。
“‘红包’我可不能收,你还记得我们县禁止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吗,咱们俩都是党员,可不能不执行。”罗欣的态度很坚决。“你能抽时间来看我,我就很高兴了,这盆 “多肉”我要了。生孩子这个事,我跟爱人商量好了,我们不收‘红包’也不打算办满月酒……”
听了她一席话,我不再纠结。我为有罗欣这样的大姐而自豪,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而高兴。移风易俗,作风转变,需要党员干部的带头执行,更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
自《昭通市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后,巧家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巧家县禁止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暂行办法(试行)》,强化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监管,加大对婚丧嫁娶事宜中动用公车、公款、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设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从严惩处,大操大办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在自己的“朋友圈”亲身经历了这样的好转变,我想这就是中央八项规定带给我个人的“实惠”。我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随着各种惠民政策的落地和各项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规定的严格执行,我们一定能够获得更多的“实惠”。(巧家县纪委 陈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