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如往常一般在办公室上班。在整理工作档案时发现,前一段时间被临时抽调参与县政协会期间记录的分组讨论记录本被我带回办公室。因此,我在下午4点左右从工委办公室出发到县政协,把材料还给了县政协办公室的小张。然后到县纪委办理工作上的事情,差不多下班时间我便直接回家了。
第二天刚到办公室,我的手机就响了。电话屏幕显示着县纪委党风室。电话接通后,党风室的小黄对我说:“李副书记,昨天下午5点左右县纪委书记洪书记到你们纪工委检查工作纪律你不在岗,洪书记要求你将昨天不在岗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党风室。”我心想:我这“运气”也太好了吧!刚出来办点事就遇到领导查岗。“还好我不是办私事。”我暗自庆幸。电话挂断后,我拨通了洪书记的电话并向洪书记解释了昨天不在岗的原因。洪书记跟我说:“好的,知道了。你把情况说明写了交党风室。”于是,我将昨天下午不在岗的原因整理好后交到了党风室。
我以为“情况说明”事件可以画上句号了,怎么会想到这仅仅是一个开始。第四天早上我接到了重写“情况说明”的通知。我心想:检查上下班工作纪律那天我确实是在县政协和县纪委机关办事啊,难道洪书记不相信我?尽管我心里有一些疑问,但是我还是将当天不在岗期间的大概时间、地点以及能够为我证明的人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将“情况说明”交到了县纪委党风室。
周末收假后,两天懒洋洋的时光让我将上周“情况说明”事件早已抛在脑后。但是,电话还是如约而至的响了。党风室小黄支支吾吾的对我说:“李副书记,洪书记要求你再重新写写你的情况说明,他让我转告你,纪检干部的情况说明站位要高点,要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心想:情况说明不就是把当时发生的情况叙述清楚就可以了吗?洪书记为何三次要求我重写?太多的疑问让我不知道这个“情况说明”应该怎么来写。这时,电话再次响起,小黄对我说:“李副书记,洪书记让你现在过来,他要和你进行一次提醒谈话。”我感觉自己瞬间石化。“天哪!党的十八大以前,上班不在岗的情况都很普遍,再说了,我是因为办理公事而不在岗,又不是脱岗办私事。有必要进行提醒谈话吗?”我心里抱怨着。
我敲了一下门,轻轻走进洪书记办公室,办公室里很安静,可是我却紧张得不知所措,感觉好像能够听到我自己的心跳声。洪书记很客气的招呼我坐下后对我说:“小李,我去查岗那天你不在岗,原因你已经在电话里跟我说了。根据你平时的工作以及对你的了解,我是绝对相信你的,之所以反复让你重写是因为在这件事情上你没有把自己给摆进去,没有将自己的位置定准。我们纪检干部不管是转作风还是反腐败,都应该用更高、更严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俗话说‘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每个月你们都要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如果发现有人上班时间不在岗你会怎么做?我们的监督不光对其他干部,对自己单位的干部更需要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纪检部门的监督是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我们之所以建立那么多的规章制度,就是为了用制度管好人。你临时有事外出办事情也要按照规矩来啊!你们工委现就你和工委书记两个人,那天虽然你们书记不在,但是有值班工委啊,你去哪里办什么事应该要先报备啊!规章制度制定出来不执行就失去了意义,越是看似简单的事情,越要注意啊!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时刻提醒自己是一‘打铁人’,因此,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绝不能心存侥幸,决不能因为‘事小’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啊。”
听完洪书记的话,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羞愧的低下了头,当然,我也领悟出洪书记再三要求我重写“情况说明”的良苦用心。谢别洪书记后,我回到办公室,重新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对自己没有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刻的反省。至此,“情况说明”事件也真正告一段落。
此时,我脑海中浮现出三国时期刘备临终嘱咐儿子刘禅的那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古人的教诲对于我们今天同样适用,一个致命的错误,往往就是从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坏事虽然小,但是它能侵蚀我们的灵魂,日积月累,量变会发展成为质变,小事会发展成大事,最终会酿成大祸。(华坪县纪委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