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同志,听说你们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准备采购一批物资?”前些日子,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带着纪委的同志向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小王核实相关情况。
“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困难民工温暖过节,我们准备开展‘节前送温暖’慰问活动,采购一批防寒物资慰问环卫、建筑等困难职工。”小王介绍了事情原由。
“给困难民工送温暖,好啊!那你们准备怎么进行采购呢?”两句闲聊后,纪委书记直奔主题。
“这次采购的都是些大衣、棉被等零星生活用品,预算才几万元,没有进入政府采购目录,也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小王似乎明白了区纪委的来意,连忙说明情况,“我们正着手与协议卖家谈判采购,既简单省事,又不违规违纪。”
“小王,你看现在各级对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越来越规范,社会关注度也很高,我们是不是可以自行组织一次招标采购,通过公开与竞争机制,既确保采购价廉物美,又做到绝对公平透明?”书记“趁热打铁”劝导着,“虽然按照规定可以不走政府招投标程序,但可能会导致一些人情采购或引发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猜测……”
“书记,你的建议很好,我原本想着小批量零星采购,想省事,图个方便,还是你想得细,考虑得周到一些。”一番谈话后,书记和小王达成了“共识”。
说干就干,在摸清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向3家单位发出邀请,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等负责人鉴证下,当场开标评标,按照价低质优的原则确定了一家供应商。区纪委的同志查验相关记录和资质、核实竞价单,确保采购公平公正。
最后,这样一场精心准备、严格要求、监督到位的招标竞价,使得整个活动有效节约了采购资金0.8万余元,并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这么一件小事证明,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不能只顾着抓“西瓜”,也应当将“芝麻”纳入监管范围。要盯得紧一些,要求严一点,干部触碰红线的机会就会少一些,群众的满意度就会更高一点。(西山区纪委 王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