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老好人”当不得

发布时间:2017-02-27 07:46:57   来源:昆明市纪委

作为一名纪检人, “老好人”当不得,要着眼“小处”,敢于较真,铁面执纪,才能杜绝“小错酿成大事故”。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过程中发生的林林总总,让我感触颇深、获益匪浅。

2016年7月5日下午,黄土坡居民小组党员武某某应朋友邀请,到 “茶馆”打麻将赌博。武某某明知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也知道打麻将赌博是被禁止的,但她认为与朋友在一起玩玩小麻将联络一下感情,没啥问题。当天晚上12时,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将其查获,并给予了行政处罚。

得到线索后,我马上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在找本人谈话了解时,武某某抵触情绪很大。

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谈话,她一开始很委屈:“这件事我有错,但不至于给予纪律处分这麽严重。是不是对我本人有成见,盯着我不放”。

“如果纪委工作人员明知你犯了错误,还不提醒你,你想想,这到底是帮你,还是害你?对于问题,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讲明白。不要回避,要正视它,改正它”工作人员语重心长的劝解道。

“嗯,也是,是这么个道理……”武某某沉吟道。

工作人员抓住时机继续对其进行劝导,跟她讲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谈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找你谈话,就是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诫勉,希望能及时提醒、教育挽救我们的干部,你可不要讳疾忌医啊!你要相信组织,把问题说清楚,积极整改,组织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真的呀”武某某慢慢打消了顾虑,认真交代了问题。

与此同时,社区负责人在为她求情,“武某某作为小组的干部,平时工作还是比较认真的,对她的事是不是从轻发落?不要打击她的积极性”。

“她平日的赌博爱好,你作为社区领导知不知道?平日里有没有对其进行监督提醒,让其红红脸、出出汗?工作中疏于管理,当了‘老好人’,不但误了同志,更辜负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只想当‘老好人’,才让同志的错误由小变大!”我们工作人员向社区负责人说明了此次约谈工作的意义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面对约谈同志的质疑和问询,社区负责人逐步认清了自己的错误,全力支持纪工委的工作。

面对压力,丰宁纪工委没有当“老好人”,对武某某晓之以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武某某因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武某某也表示她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会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

惩戒在于警示,治病为了救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的是党对全体党员干部的高度负责和关心爱护。一旦发现问题线索,我们都不会去做,也不应去做那当不得的“老好人”。及时搞清问题进行处理,避免更大错误的发生,才是我们纪检人应有的选择。(五华区纪委  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