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7-08-28 07:22:22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年来,镇沅县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较为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一、主要表现及特点

基层党员干部就生活在群众当中,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关乎党的形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啃食着群众的获得感。

(一)非法占用补助。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利用权力,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近年来,镇沅县通过专项检查、巡察等措施下大力气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少数干部视群众利益于不顾,非法侵占群众利益。如,九甲镇勐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非法占用老党员补助款、计划生育信息员工资、低保金、村集体资金6220元案件;振太镇文索村原副主任赵某非法占有农村低保金、种粮补贴、计划生育养老生活补助金9030元案件。

(二)手段多种多样。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收受回扣,集体资产出租暗箱操作;有的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任意侵占、截留、私分或挥霍;有的是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有的财务管理混乱,坐收坐支,吃喝玩乐,随意开支等。如:镇沅县振太镇沙河村原主任赵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农村低保金21011元。古城镇桂海村原党总书记彭某某采取不入账、私自保管的方式将15000元集体资金用于其个人的生活开支。

(三)呈现集体作案。从近年查办的案件来看,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相互勾结的情形并不鲜见,窝案串案多发。案件呈现群体性特征,一案多人,村支书、村主任、村副主任皆深陷其中,查处后村干部全军覆没,致使村两委班子瘫痪。例如:镇沅县勐大镇平掌村4名村干部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共计75500元。古城镇桂海村党总支书记朱某某、原党总书记、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彭某某、护林员刀某贪污集体资金、受贿共计11.9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产生的问题根源

导致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

(一)公仆意识淡化。从近年来受理举报和立案查处的村干部来看,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道德水平较差,政治素质不高,党性观念不强,公仆意识淡化,自律意识不强。有的村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置于脑后,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小贪小占;个别村干部不能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争权夺利,在工作中搞“公私兼顾”“权钱交易”;有的村干部不择手段,见钱就捞,见利就钻,目无法纪。

(二)权力缺乏监督。监督管理机制不到位,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主要表现:权力过于集中,有的村支书、村主任搞“一言堂”,集权于一身,大事小事一人说了算;监督过于疲软,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不想、不愿、不敢监督;财务缺乏监督,尽管都实行了“村财乡管”等制度,但有的乡镇村级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村级财务正规化管理跟不上;部分乡镇财务人员在给村里理财做账时,只要票据正规就可以入账,对财务收支审核、监督不到位;有的村多年没有进行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

(三)缺乏制度约束。近年来,随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已成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村都有较为完善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民主理财、议事制度及村务公开等制度。但是执行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不重视制度,嘴上说说,墙上挂挂;有的对制度有厌烦、逆反情绪,主观上不愿被制度所约束,我行我素;有的执行制度人情味太浓,碍于情面,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标准,弱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等,全面落实制度的执行任重道远。

三、解决的对策及建议

当前,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然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要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惩处入手,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加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坝堤”。着眼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原因,强化教育和引导,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守住为政之本。拓宽教育渠道,创建全方位、全覆盖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教育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履职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党性修养;以案明纪,采取典型案例通报、现场警示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抓好岗前教育,有效运用任前谈话、廉政承诺等方式抓好岗前培训教育,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廉洁文化的感染力,大力弘扬家风家训等廉政文化,组织开展漫画、诗词、书画作品创作,用艺术的力量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

(二)健全制度,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篱笆”。“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法不行,与无法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靠制度建设作保障,既要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又要以严格执行推进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惩治制度建设,构建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定期审计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小气候”;严肃问责抓落实,对有规定不遵守、有制度不执行的,进行严肃问责、通报曝光,营造严格执行制度的“大环境”。

(三)强化惩处,构建不敢腐的“政治生态”。“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紧盯基层一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让心存侥幸和顶风违纪违法者付出代价。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挪用、中饱私囊、与民争利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不论涉案金额大小,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镇沅县纪委  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