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如何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纪律保障作用

发布时间:2017-08-16 07:35:14   来源:临沧市纪委

到2020年全国要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目标。“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这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一项艰巨的事业。在实现全面脱贫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真金白银的投入以及各类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的倾斜和投入。然而资金、项目、政策流向的洼地,往往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纪律保障,更是数千万贫困人口的民心所向。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尽的职责,作为站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线的乡镇纪委一定要拿出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勇气和担当,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找准职责定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个人认为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乡镇纪委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公开

脱贫致富,要让群众幸福,先让群众“信服”。让群众“信服”,就得让群众明白。阳光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大力推进脱贫攻坚领域政务公开,使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脱贫攻坚领域政务公开,对象的公开应是首当其冲。在确定脱贫对象的过程中,各村就必须严格按照“三评四定”的程序进行确定贫困户,对拟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要求进行公示,从源头上坚决杜绝出现脱贫对象不精准,村组干部优亲厚友的现象。对象精准后,各村还要通过张榜公布、会议公开、通报公开等传统方式,按季度将各项惠农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资金发放情况、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等情况向村民进行公开。

除了用传统的公开方式对脱贫攻政资金进行公开外,各村还要以“互联网+”理念,定期或不定期将脱贫攻坚政策、项目的实施以及资金的发放通过“为民服务平台”向村民进行公开。乡镇纪委要运用好临沧市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公开管理监督平台,倒逼各村对扶贫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明细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消除群众疑虑,让群众心中有本明白帐。同时,乡镇纪委还可通过建立村干部廉政档案,利用村干部廉政档案逐一排查村干部家属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抓教育

当前,随着国家对扶贫开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大量扶贫资金流向基层,更多的资源向基层倾斜,所涉及的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从全国通报的案件来看,在基层,以各种名义侵占扶贫资金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基层干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克扣截留时有发生。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是惩治已然,亡羊补牢,更重要是的把纪律挺在前面,平日里要常提醒,勤教育,用常态化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

抓实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建立微信工作群,每逢重要时间节点,推送“廉政微提醒”,打造“指尖廉政微课堂”,使基层党员干部随时接受廉洁教育。抓实警示教育。适时通报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每年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到县警示教育基层开展警示教育,听取服刑人员忏悔发言,参观服刑人员劳动改造场面,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守纪,学法守法。

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盯紧责任人,经常开展提醒谈话,常敲警钟。班子领导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常开展廉政约谈。要以“村级廉政文化微课堂”为平台,不断下移廉政教育重心,将廉政文化知识、最新反腐动态、党纪政纪条规等内容融入到农村党员组织生活中,实现对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全覆盖。

三、抓监督

乡镇纪委充分挖掘监督资源,发挥各部门主观能动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制定监督任务分解体系,形成由乡镇纪委专责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监督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群众民主监督的监督格局。

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本系统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全面弄清项目类别、资金来源及用途,确保对每一个项目落到实处、每一笔资金使用合规。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村情、民情熟悉的优势,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在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中,上级审计部门在跟踪审计发现茶房乡存在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确定不精准情况,主要涉及建档立卡对象有商品房、有实体产业经济,有小轿车等方面。出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不精准的问题,主要原因还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仍有怕得罪人,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甘当老好人的思想。乡镇纪委要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和管理,促使其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除了平时要加强对财务、村务公开进行有效监督外,还要注重对村级事务决策进行重点监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重点监督建档立卡贫困户确定,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决策过程是否按程序召开会议进行讨论,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决策实施中是否按要求实施。

乡镇纪委要整合乡镇涉农涉财部门力量,将近年来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方面挂钩帮扶村的支持资金和项目建设、各类补助经费等一一弄清,明确监督重点,深刻剖析全国各地通报的案例,对照案例列出问题清单,找准廉政风险点。并对照问题清单,组织职能部门对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实地察看,对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对存在的问题疑点逐一调查调查核实。从账册入手按图索骥,盯住资金流向顺藤摸瓜,全面“扫描”筛查,认真核查比对,深挖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同时,要依托全国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定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贫困户作为抽查对象,适时开展抽查工作。监督在前,关口前移,坚决杜绝“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贪腐倒下来”现象发生。

四、抓惩处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立扶贫领域专用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运用好“五级联动”监管平台和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对核查出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处置,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格执纪无死角,通报曝光不留情,对扶贫资金的觊觎者形成持续有效震慑。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本部门、本村在扶贫领域存在严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用好问责这把利剑,倒逼扶贫责任落实。(云县茶房乡纪委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