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泽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现状分析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7-07-05 07:27:29   来源:曲靖市纪委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是纪律审查的线索的重要来源渠道,信访举报工作同时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预警器”和“晴雨表”,信访工作做得好与不好,直接影响到纪检监察工作的进展和成败,进而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会泽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着力转变职能、进一步聚焦主业,在提高信访举报办理实效上下功夫,积极探索遏制农村基层违纪问题上升势头的新途径、新办法。

一、会泽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现状

(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信访举报职能责任更加明晰。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受理和办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的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确保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2013年以来,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占比从总量的38.2%减少到15.4%。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坚持信访、案管、纪检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严格依纪依法办理属本级管理的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属下级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在转有关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同时,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处置规范。

(二)积极探索创新,信访举报渠道日益通畅。根据群众文化差异和地域条件等客观因素,构建信、访、网(网络)、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县纪委设立独立的信访接待室,并配备了相关设施,安排专人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在全县范围内公开举报电话12388、5688579,把举报电话与96128专用手机绑定,随时接受来电举报;通过会泽县纪检监察网设立“我要举报”和“纪委书记信箱”,开通举报“高速通道”;与时俱进,在“会泽县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我要举报”菜单,实现群众举报“触手可及”。乡(镇、街道)制定信访举报登记制度,并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台账,村(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反映问题。2016年,全县14个乡(镇、街道)有本级受理信访举报,3个乡(镇、街道)通过本级受理信访举报线索转立案。

(三)加强跟踪督促,信访办理件件有结果。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办法(试行)》和市纪委相关要求,对部分涉纪涉腐、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解决。实行扶贫领域信访件提级办理,对上级交办的扶贫领域信访件不再下转,2件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件经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后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调查处理。实行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各种渠道的信访举报全部由信访室登记管理和分流转办,确保信访举报统计不重不漏、数据准确。信访室每周对反映一般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集体分析排查,涉及科级干部的信访举报线索移送案管室由委局集体排查后处置办理,确保做到分类处置、去向清楚、线索不流失。下转的每件信访举报直接批示明确处置方式,批转后实行定期排查、跟踪督办,所有信访件办结后全部录入信访系统,并逐一立卷归档,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四)注重分析研究,信访信息质量不断提升。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信访举报工作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关注反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会泽县纪检监察组织主动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办法(试行)》,通过调研、下访、监督检查等八种方式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把握信访举报工作的主动性。实行季度分析、半年、年终总结,定期对规律性、典型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委局领导全面掌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基本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3年至2016年,会泽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371件,其中来信187件、来访90件、来电81、网络举报13件;从业务范围来看,检举控告类286件,业务范围外85件;重复举报26件。从近几年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信访举报上行问题突出。一方面,省市纪委转办和县本级受理的反映村组干部和站所部门党员干部的问题较为集中;另一方面,乡(镇、街道)受理的本级管理对象信访举报数量极少。究其原因,一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信访渠道不畅。一些乡(镇、街道)、村(社区)虽然设有信访举报接待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但因多种原因并未真正发挥作用。二是信访举报受理登记不够严谨规范。部分乡(镇、街道)信访举报工作随意性较大,存在重口头答复、轻登记受理,甚至存在“受而不理”的现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公信力受到影响;三是部分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认识有误,存在“信上不信下”的盲目趋从心理。四是部分群众为了引起重视或出于“保险”心理,一件多投造成上级受理重复信访举报增多。

(二)涉及一般党员干部和村组干部的信访件居高不下。反映乡科级以下干部和一般党员的信访举报占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的85%以上,信访举报数量随干部级别由低到高呈递减变化的趋势。这一方面是因为干部级别越低基数越大,另一方面也凸显出信访举报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重点在基层。村组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惠民政策落实优亲厚友等导致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是群众信访的直接原因,村组干部依法办事、为民办事、秉公用权意识淡薄,村务不公开、假公开或流于形式导致村民的民主权利难以实现,是群众信访的一个社会原因。

(三)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之外的信访问题占有较大比重。从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来看,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虽然呈现大幅减少的趋势,但是在信访总量中仍占有较大比重。一是部分群众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职责还存在认识偏差,群众通过信访举报渠道解决问题期望较高,由此出现大量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二是少数基层组织和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群众转而举报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期望通过纪检监察组织的督促或过问,使诉求问题得到解决;三是信访举报成本相对较低,部分群众试图通过信访举报实现一些不合理诉求。

三、解决当前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办工作的几点思考

面对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矛盾、特点和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要深刻认识到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处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第一道关口,既是执纪监督、发现线索的前沿,也承担着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首要责任。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一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要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思维,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二)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任务在于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不能将其等同于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一是要规范职能定位,解决“主业不清”问题。扭转“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的错误观念,集中精力受理好检举控告,对于一些个人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司法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或者向主管部门反映。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防止监督泛化。乡镇纪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作风建设、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村监委建设上,特别是把防止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以督查协调为切入点,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对一些重大又涉及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互通情况、加强协作,防止违纪问题处理完毕,群众利益确得不到有效维护。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各自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是做好全省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只有强化逐级监督,才能实现一级抓一级,形成一起抓信访举报办理的局面。一是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检查,落实好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实行逐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二是要完善信访举报考核制度,从受理数量、初核率、立案率和办结率和保密工作等方面进行量化,提高信访举报的办理质量。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信访举报工作纪律、甚至失职渎职引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做好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要充实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乡镇应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并确保专人专职。二是要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三是要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要加大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把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强化日常学习,使其熟悉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会泽县纪委  宗庆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