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西山区发生的“微腐败”成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7-05-26 07:41:09   来源:昆明市纪委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它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的。今年以来,西山区纪委将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列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截至目前,共立案16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起,给予党纪处分8人,先后分2期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表现形式

(一)推诿扯皮。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如:居民黄某向西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申请开办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科科长王某未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而是让其直接到市创建全国文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咨询。由于王某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了通报问责处理。

(二)以权谋私。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如:2010年至2013年,谢某在西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经营娱乐场所的人员送给的现金人民币共计1.1万元,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2017年1月,谢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虚报冒领。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资金。如: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绿化中队副中队长何某,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伙同中队内勤严某,冒用六名离职工地监督管理员的身份信息,套取公款人民币232305.08元,用于个人消费及绿化中队非工作性事务支出,并构成犯罪。2017年1月,何某、严某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四)巧立名目。如:2012年至2016年,高某任西山区粤秀中学校长期间,该校将铺面、校园场地出租收入共计64万余元,用于滥发奖金福利等支出,高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之所以面广量大,易发多发,久治难愈。

(一)法纪意识淡薄。特权思想、官本位意识对基层党员干部从思想观念到行为特征,仍有着不可否认的影响;有的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吃点喝点玩点不算啥,只要不进个人腰包,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的认为与高收入的人群相比收入偏低,捞点小油水是一种补偿;有的认为上级领导以权谋私,自己跟着捞点理所当然。

(二)监督管理松懈。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够大;监督制度不够严密,有些制度过于抽象和简约、不够合理;监督体制不够顺畅,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弱化。

(三)惩罚不严不重。由于众多的原因,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查处存在诸多困难,使腐败分子不能及时得到惩治;个别基层单位办案措施不力,办案手段落后,致使案件不了了之;说情风、关系网的干扰,使部分腐败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惩罚偏轻、偏软现象仍然存在,导致腐败分子心存侥幸。

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压实责任,狠抓基层正风反腐任务落实。知责尽责。各级党组织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自觉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主动抓、全程抓;班子其他成员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既管事又管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纪(工)委书记发挥好“一线指挥员”作用。认真督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向街道、社区,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主动跟进,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职述责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严肃追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倒查问责,追究上一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二)严查重处,强化严惩“微腐败”的高压态势。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在重点人上,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社区、执法和窗口部门、民生行业、基层站所的干部。在重点领域上,严查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城中村改造、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贿赂、挪用等问题。在重点问题上,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干扰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等问题。畅通渠道、深挖线索。继续发挥好信、访、网、电等传统举报平台的作用,并在相关媒体公布受理举报范围、方式。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中主动收集线索,加大从网络舆情、审计、巡察中发现、收集问题线索的力度。严查快办、及时曝光。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关,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现象。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对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点名道姓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三)强化教育监督,用纪律管住基层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教育。结合各项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使党规党纪刻印在基层党员干部心上。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同时,把家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督促党员干部既管好自己,也要管住亲属子女。强化抓早抓小。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基层党员干部严抓严管,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对那些触碰党规党纪底线的,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纪检监察机关既严查以“三类人”为重点的极极少数,又要强化谈话函询、诫勉问责,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强化监督和制度约束。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组织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织密监督网络,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生活。积极创新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同时,要深入分析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抓住基层党员干部权力监督制约、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下大功夫建章立制,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谭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