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阵地,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责任,广大党员教师通过言传身教,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规矩传授给学生。学校党员教师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的形象,同时也在无形中影响着广大的学生和家长。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正能量传递,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现以昭通各基层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基础,就基层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如下分析。
一、基层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重教学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一些领导认为学校是清水衙门,谈党风廉政建设是小题大作。一些学校领导认为,学校的发展必须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硬件建设为硬指标、硬任务。为了使学校在竞争中提高生存力,学校把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在抓发展规模和升学指标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多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贯彻会议,习惯于应付和打马虎,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二)学校领导领导体制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被弱化。目前学校领导体制是校长负责制,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配备上,校长是一把手,书记是二把手。校长负责制中的校长是法人代表,依法行使学校行政管理职权,一些学校把校长负责制当成校长个人负责,导致产生"家长制"作风,有的校长把对学校人、财、物的决策权视为私权,缺乏对党组织应有的尊重,重大问题决策不按规定程序,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不主动征询党组织意见。加之有的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怕有"越位"之嫌,不敢大胆监督,导致,学校党组织建设薄弱,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学校里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由副书记或者副校长分管,这些副书记或者副校长不是分管党的建设,就是分管教育教学业务或其他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无形中变成了副业,工作大多是被动进行,有的甚至敷衍了事。
(三)领导机制决定了学校领导难以监督。学校自身监督障碍。学校自身领导体制致使“一把手”缺乏监督,从市直学校来看,昭通市有市直属学校14所,党员教师949人,学校党组织14个,学校党委3个,党支部11个。这些学校党政领导的设置一般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党政分设,二是党政互兼,三是党政一人兼。仅有卫校、实验中学、体育运动学校实行党政分设,其他11所学校均实行党政一人兼。这种情况下,学校本身对校长的监督往往存在监督不够到位,实际运作障碍等现象,致使学校“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乏力。昭通市14所市直学校中,一把手按正处级配备的学校有4所,按副处级配备的学校有5所,这些学校的校长或者书记都属于市管干部,设计这些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的查处权限在市纪委。市教育局党委、纪委对这些市管校长、书记的监督,一般只能是按照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更多倾向于工作管理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般是通过年度的工作检查考核和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难以做到有效监督。
(四)学校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以市直学校为例,14所市直学校,包括设立党委的市一中、市财贸学校和昭通卫校都没有设立纪委,没有配备纪委书记。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是由副书记或者副校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由党办(支部办公室)或者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没有专职的纪检工作人员,部分学校甚至连兼职的纪检工作人员也没有配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全由分管的书记或者副书记一个人跳“独角戏”。
二、加强基层学校党风廉政的对策和建议
(一)认真落实学校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为昭通市基层学校都没有纪检组织,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就显得更加重要。学校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四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层层细化分解责任,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廉洁文化进学校活动相结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抓党风、带教风、促学风相结合,避免孤立地搞活动、讲形式。通过教育提高全体教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注重教育和帮助教职员工深刻认识教师应该具有的优秀品质,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警示每一位教师党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努力保持先进,做到为人师表。
(三)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一是完善学习机制。政治理论学习,应该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帮助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夯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树立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二是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来规范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三是完善监督机制。首先是落实群众监督机制,凡涉及学校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涉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重大基建维修、经费开支都需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或征求群众意见;其次是完善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机制,学校的各项重大开支及评职、评模、晋级,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凡财、物的使用与经费的支出必须坚持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相互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学校的稳定发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不管学校属于什么级别,在当前学校没有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情况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纪委必须强化学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对群众举报或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办,涉及管理权限外学校领导的案件线索,按程序报送上级纪委处理。
总之,基层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努力实现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思想上不想腐败、制度上不敢腐败、行动上不能腐败,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教学氛围和谐稳定的教育发展环境,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张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