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从思想到行动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公仆,就必须加强廉政教育,播撒廉洁的“种子”,接种预防腐败的“疫苗”,让廉洁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生活方式,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下面,笔者就加强廉政教育谈几点思考。
一、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日益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某些人信仰迷失,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扭曲,道德失范,诚信缺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等现象,因此,弘扬核心价值观具有巨大的作用和意义。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兴国之魂。核心价值观不仅仅是一种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且还是一种兴邦治国的政治理念,一种社会和国家发展的灵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是首要的“德育”,也是综合性的“德育”,其成效建设犹如“抽丝”,需要“日积月累”的苦功夫。但是,要想破坏、摧毁其成效却“易如反掌”,摧毁其成效的有害做法很多,其中,腐败现象及行为的摧毁力最强、效果最快。任何不廉洁的思想意识都是对核心价值观的“致命癌症”,一个人一旦产生、保留不廉洁的思想意识,其核心价值观就会“失真”,或者说其核心价值观就是“腐败”。因此,应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从外部输入廉洁的理念、知识与要求标准,使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使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体现价值导向,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使每位党员干部都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加强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引领者
党员干部作为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长期以来形成了优良的传统与崇高的价值追求,其价值观内涵十分丰富,而“为民、务实、清廉”正是其核心要素。怎样提高廉政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让受教育的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良好社会风气的营造与维护,是加强廉政教育的关键所在。
(一)规范教育内容,把握重点方向。
开展廉政教育的重点,就是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道德修养、拒腐能力,使他们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引领者。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为民”。“为民”是领导干部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取向,坚持“为民”的价值取向,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个人的理想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因此,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放下架子、俯下身子,与群众打成一片,心里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价值追求,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根本目的,把为人民做贡献作为人生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加强行政道德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务实”。“务实”是领导干部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准则。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进行行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简单做人,务实做事,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这样,党和人民的事业才能更加兴旺发达。
三是坚持党纪国法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清廉”。“清廉”是领导干部核心价值观的外在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保持清廉,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因此,要教育领导干部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认真执行中央提出的各项规定与纪律,从自我做起,从现实做起,从小事做起,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切实树立勤奋好学、真情为民、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创新载体形式,增强教育效果。
廉政教育要吸引人、感染人、鼓舞人、塑造人,离不开灵活的教育方式,更离不开新颖的教育载体。
一是要活跃教育形式。在加强廉政教育中,要改变过去读报纸、念文件、看录相的单向式教育方法,注重在互动式教育方式上取得突破。要用足用活文艺形式“演廉”、高雅作品“展廉”、通俗歌曲“唱廉”、丰富活动“兴廉”等形式;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进行讨论学习;组织知识测验、网上测评、撰写心得等进行知识运用,做到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实现以德感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二是要创新教育载体。要采取多种手段,运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增强廉政教育的亲和力。教育载体除了传统的廉政提醒谈话、廉政提醒短信、纪检信息刊物、廉政格言标语等以外,还可通过廉政公益广告、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廉政文学文艺作品征集、廉政QQ群、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向党员干部敲响廉政警钟,使其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三是要突出教育对象“针对性”。要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领导干部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权力是否正确行使,直接关系着干部的成长、事业的成败和党委政府的形象,特别是“一把手”处于权力中心,极容易被特殊化、商品化,成为某些人谋取私利的“攻击”对象。可每隔一段时间,对他们进行一次重点教育,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提醒,防患于未然,努力促使他们“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要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多种形式严防“节日病”。比如,长假前要开展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纪律教育,长假中进行督查,长假后进行督办,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过节。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特别是加强对管人、管钱、管物等要害部门,执纪执法部门,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部门的廉政教育和管理,让廉政教育更具针对性。
四是要突出教育内容“实效性”。在廉政教育中,要尊重人、理解人,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只有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产生心灵上的共鸣,才能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只有做到“顺耳”“可口”,才能实现“入脑”“入心”。要营造“人人崇廉”的文化氛围,打造“知行合一”的实践环境,真正通过廉政教育来修身正己,让每名党员干部信廉、崇廉、尊廉。
(三)完善教育机制,增强教育合力。
要在各级党组织内形成一系列的廉政教育制度,以保证廉政教育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发挥作用。在教育机制上要突出“联合性”,注重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教育”工作格局。
一是要注重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体制上要“联”。各级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牵头做好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职能,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注重建立多方联动的协作机制,外部上要“联”。要结合实际,挖掘众多的潜在载体,搭建高效的教育平台。如会同宣传、文体、广电、文联等部门适时组织廉政教育为主题的书法绘画、诗词、小说征集及文艺展演等活动,实现横向与纵向、时间与空间、视觉与听觉、历史与现实的相互交融与渗透,形成廉政教育工作全方位、多角度、齐参与的立体态势。
三是注重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内部上要“联”。横向上,建立健全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纪委委员分片联系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互通情况有无,相互借鉴学习,保持廉政教育工作总体进展平衡;纵向上,建立廉政教育责任制,完善目标管理及考评体系,对基层教育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年初分解任务,年中督促检查,年末考核评估。
总之,只有加强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使他们率先垂范,自觉成为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奋斗者、价值取向的引领者、价值准则的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自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祥云县纪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钱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