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存在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7-03-28 07:50:40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年来,在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大力推动下,沧源县广大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各种宴请纷至沓来。面对应接不暇的宴请,水涨船高的礼金,攀比之风让广大群众叫苦不迭。为尽快改变这一现状,我们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带头作用,倡导农村文明社会新风,弘扬中华民族互助互济传统美德,以基层农村为重点,彻底向婚丧嫁娶奢侈攀比不良风气宣战,在基层农村营造出一种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良好社会风气。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婚丧喜庆事宜名目繁多。部分农村(社区)群众在婚丧嫁娶喜庆活动操办过程中大操大办的现象开始突出,在群众中,出现了一些祝寿、生日、满月、乔迁、升学、参军、购新车、进新房、做赕等名目繁多的宴请活动,甚至将宴请范围扩大化。

(二)铺张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近年来,无论是县城还是乡村(社区),在婚丧事操办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铺张浪费现象,如当前群众在举办婚庆事宜时,一般设有12道菜以上,酒席费用高,菜量过大,一般8人一桌酒席的饭菜吃不完,有的以长时间,化整为零搞预请、事后续请、分批宴请,造成很大的浪费;群众利用新人或死人给活人争体面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些父母给子女操办婚事,比阔气、讲排场,认为结婚是孩子一辈子的大事,一定要办得体面像样。张家这样做,李家也跟着学,你请我请,一家看一家,一家比一家,相互攀比,花费惊人,仅彩礼及烟花爆竹费、打歌费三项一般需要万元、几万元。部分干部群众在丧事活动中显示自己的富有、体面和气派,造成铺张浪费,不同程度助长了奢靡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

(三)群众负担沉重。在办理婚丧喜庆事中,已形成了一种不良风气,人情消费“礼尚往来”、“水涨船高”,礼金数额直线上升,从过去的20元、50元,如今上升到最少100元,机关干部则少则200元,多则数百元。已经演变成一种“钱多就是朋友,钱少就是小人”的陋习,“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由人来人往向情来情往发展的不良习俗,致使不少群众在“人情风”面前不堪重负,给人们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负担。有的群众为了不得罪亲朋好友或为给自己撑面子,不惜借钱随礼、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尽管近几年我县城乡居民,消费观念发生了变化,但就大多数工薪阶层或农民家庭而言,婚丧事大操大办无疑是为自己套上了沉重的枷锁,陈规陋习,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造成了致贫或者返贫主要原因,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原因剖析

(一)攀比心理所致。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与过去相比,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一部分人思想理念陈旧,互相攀比,虚荣心作怪,婚丧嫁娶总想讲排场,搞得热热闹闹,以显示自己的身价和地位,有的家庭的确经济比较困难,无力大操大办,家中无钱,宁肯借钱也要赶上潮流。但碍于情面,还是到处借钱铺底请客,到头来反而得不偿失。

(二)补偿心理所致。由于人情风越刮越盛,人情债越积越多,一些人认为原来送出去的礼金太多,遇事不操办自己会吃亏,有的人不惜刻意在生活中“制造”各种值得庆贺之事,以达到收回礼金的目的。在行动上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慢慢变得麻木不仁,反过来又进一步助长了不正之风。

(三)敛财心理所致。一部分人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或手中的权力,为别人办了事情,留下的人情,在操办婚丧事时,到处打招呼,下请柬,大摆宴席,广收钱财;有的认为自己在“位”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作祟;有的为掩人耳目,分批分地设宴,变相大操大办,敛取钱财。

(四)引导、监管作用发挥不够。我县乡(镇)、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形同虚设”,对农村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部分党员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借进新房、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党员干部忽视了婚丧事大操大办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不良影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遇事不仅不向相关部门报告,反而明目张胆地大操大办,久而久之给社会风气带来一些不良影响,也是导致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持续恶性循环的主要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婚丧事大操大办既有历史的渊源,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我们必须坚持疏堵并重、破立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有力地措施予以遏制。

(一)为群众“思想”松绑。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微信、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婚姻法》,营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建议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移风易俗、婚丧事简倡议书》,使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注意抓好典型。积极引导群众开展自我教育,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及红白喜事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酒席数量和车队迎新送葬活动,树立并继承佤族厚养薄葬的民风和理念,努力形成勤俭办理婚丧事的自觉性。三是正确舆论引导。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新事新办,反对大操大办;提倡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通过正面引导,形成一种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光荣,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可耻的新风尚。

(二)让党员干部职工带头。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这一歪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带动和影响一方群众开展好新农村树新风活动,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实施办法,模范带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群众破旧俗、树新风,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沧源佤族自治县从严控制举办节庆活动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试行)》等规定,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活动,特别是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努力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让群众自治组织发力。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红白喜事申报红白制度,完善理事会,并明确职责,配强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量化细则,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行性。把那些德高望重、群众威信高的党员干部、老同志充实到红白理事会。各村(社区)对办红白喜事的家庭登记造册,以便于监督管理。同时,可发动群众制定、补充、修改村规民约,加大群众的自我约束力。要不断加大对农村红白理事会监管力度,制定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婚丧事规模和标准。广大群众及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实行先向理事会报告,由婚丧事理事会拿出具体操办意见,事前事后报村级党组织批准。村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按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向辖区纪委报告。此外,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于群众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处理。

(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革除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摆上议事日程,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期检查,抓好落实。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移风易俗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对坚持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要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直至纪律处分,还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二是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完善乡规民约和具体措施,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建议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规范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办法(试行)》,明确宴请规模、地点、礼金数额、菜谱数量,报备程序等,加强村级红白理事会职能发挥和群众监督作用,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坚持各部门协调运作,通力配合,共同做好婚丧事整治工作。三是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团县委、妇联、工会重点做好妇女、青年的思想工作,教育青年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带技术出嫁、集体婚礼、厚养薄葬等文明新风。民政部门严把丧葬改革关,大力提倡建立公墓。要严厉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要抓好典型,搞好宣传,要把移风易俗活动同文明村、文明单位的评比结合起来,要加强家风家教建设,要从“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理、遵纪守法”等中华传统美德出发,建设廉洁家庭、文明家庭、和谐家庭,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在社会上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沧源县纪委  陈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