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丽江纪检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7-03-15 07:34:58   来源:丽江市纪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一些矛盾和问题不断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反映出来,甚至出现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现象,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发展也面临新挑战。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匿名信件多、联名信署名不实。2015年丽江市收到问题线索385件,实名举报49件,占总量的12.7%;2016年全市收到问题线索608件,实名举报115件,占总量的18.9%。分析近几年来受理的群众来信,匿名信件仍占较大比例,达到总量的75%以上,甚至一些署名和联名信往往署名不实。一是反映人不掌握实情或别有意图所至;二是反映人有思想顾虑或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而不署名或签署假名。这类问题线索不清晰,价值不大,可查性不强,直接影响了信访问题的及时查处,导致成案率不高,给调查带来人力物力的资源浪费。

二是群众信访不信法。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移民问题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和利益诉求类问题目前不断增多,且问题复杂,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涉法涉诉、劳资纠纷、村务不公开、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以及落实各种待遇和历史遗留类问题等。因某些职能部门办结时限、处理结果,与群众诉求愿望存在一定差距以及个别部门单位和行政执法执纪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致使群众转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且诉求范围也越来越广,涉及领域越来越多。

三是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增多。多数信访群众认为只要联合署名的人多,领导就会重视,上访的人多,党委、政府就会有压力。有的信访个体有意拉拢、鼓动其他群众一起联名举报、联合上访,还有个别群众在信件中擅自将不愿或不明情况群众的姓名签上,以联名信形式举报。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机关举报。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增多,参与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有些酿成了群体性事件。加上有些群众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诉求不合理不合法,这些矛盾没有及时消除或缓解,最终造成群体访、重复访及越级上访事件。

四是缠访闹访呈集中表现态势。一些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部分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一些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导致缠访、重复访、越级访上升。涉法涉诉类问题的影响不容忽视。尽管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占信访总量的比例不大,但周期长,易反复,大多久拖不决,负面影响大。还有小部分信访人不合规不合法的诉求得不到解决,一直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为其解决诉求的领导干部,导致信访举报重复。

五是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力度不大。基层纪委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有些信访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比如,群众向县纪委反映的一些信访问题,有的是基层纪委已经调查处理过,只是因调查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以基层不解决或处理不满意为由,又将同样的信访问题向上反映;县纪委转基层办理的信访件,有的基层纪委不够重视,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初访演变成重复信访。特别是村社一级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对一些完全能够或者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长期拖着不解决;对一些民事纠纷,不及时排查处置;对信访信息不敏感;对新问题、新矛盾的出现不积极想办法解决,推诿搪塞,上交矛盾等,导致群众越级上访。有的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批示久拖不办或案结事不了,造成群众重复上访。

二、解决对策与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拓宽纪检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在具体接访工作中,也要积极宣传,让群众清楚所反映的问题应向哪一级哪个部门反映,避免多头举报、越级举报。要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和要求,让群众明白哪些事项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清楚举报要有针对性,最好要有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人、具体事,不能笼统概括,模糊不清,无实质内容,更不能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实名有奖举报机制,明确经查实的举报件给予适当奖励的办法,以利于充分调动和鼓励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包案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建立纪委、信访、司法等多机关信访举报联合工作机制,对矛盾纠纷不积累、不上交、不激化,把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发现在当地、化解在当地、稳控在当地。

三是不断深化“三转”,依规依法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明确好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定位,发挥好信访举报工作职能,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入挖掘、充分运用信访举报资源,做好信访监督、信访举报交办督办等工作。转变信访举报办理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举报,形成调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合力。对反映违纪行为与提出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在重点处理好违纪行为的同时,采取协调、督促和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妥善解决群众的信访诉求问题。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以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守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能,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政策法规文件,着力提高提高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力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纪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相互交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处置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

五是加强信访督办工作力度。加大对问题线索督办催办的力度,对到期未办结的举报件,未按规定答复实名举报人的,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及时向转办机关了解办理进度,适时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跟踪督办等办法,不断加大对转办信访件的督办力度,确保信访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出很多新的特点,反映出许多新情况和问题,我们在工作中应该不断积极探索,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积极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促进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取得新的实效。(丽江市纪委  徐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