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镇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7-02-21 07:48:11   来源:昭通市纪委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纵向比较,乡镇政权机关的管党治党工作进步不小,与前些年相比,腐败现象少了、清廉干部多了,偷奸耍滑少了、勤勉敬业多了,干部架子降了、俯身服务多了,疾言厉色少了、温言细语多了……广大群众看到了机关及其干部的这些变化,有的群众还为这些变化点赞,对干部进行指名道姓夸奖。

在听到看到这些“正能量”故事、倍感欣慰的同时,笔者也还感到乡镇的管党治党工作依然离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差距较大,党内监督工作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乡镇管党治党有何症结

(一)党委监督缺位。《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而事实上,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大多没有落实到位,不愿管理、懒于管理、疏于管理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工作部署上,乡镇党委一般只在上级纪委全会召开以后,为应付督查而进行会议精神传达,其余时间很少提及管党治党工作;工作措施上,乡镇党委通常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办法不多甚至不愿想办法;责任落实上,乡镇党委更多只是向同级纪委轻描淡写提出要求,对其他干部基本不谈责任问题;执行力度上,乡镇党委针对干部职工存在的违纪问题,大多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不愿进行深究甚至装聋作哑、充耳不闻。

(二)纪委监督疲软。《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而事实上,负有监督责任的乡镇纪委由于没有得到乡镇党委的大力支持,党内监督较为疲软。主要表现在:工作力量上,乡镇纪委除一名纪委书记外,近些年新增了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编制,工作力量有所加强,但有的纪检干部不熟悉办案程序、不懂办案,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工作。工作重心上,中纪委“三转”工作会议后,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职能逐步回归正位,但有的地方仍然转得不到位,“不务正业”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工作环境上,乡镇纪委更多要看乡镇党委、政府的脸色行事,“不敢管”现象仍然大行其道;由于纪检干部大多是本地人,或因为碍于面子、不好下手,或出于协调工作关系考虑,“不愿管”现象大有市场;面对“七站八所”尤其是垂直管理部门,乡镇纪委更多深感心有余而力不足,“怕管”现象较为普遍。工作力量不强、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环境复杂等,导致乡镇纪委难有作为。

(三)党员监督失声。现实生活中,许多党员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心知肚明、明察秋毫,心中也极为不满。但是,有的党员信奉“损人不利己的事别干”的人生哲学,有的党员持有“又不是拿我的”的处世态度,有的党员具有“吃得天仓满肚子爆”的消极想法,有的党员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不愿得罪人”的中庸思想,如此种种“讲政治”,导致党员队伍明哲保身、集体失声,更加纵容了违纪违法行为。

(四)外部监督降温。一种情况,同处体制之内的乡镇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虽然同样负有监督职责,但都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大家深知得罪乡镇党委的后果,或是出于人情世故考虑,于是都自觉用“讲政治”约束自己,自觉游离于监督之外。另一种情况,身处体制之外的人民群众,或是为了维护自身既得利益,或是出于人情世故考虑,或是因为自身素质较低,或是虽然愤而揭发、但最终不了了之,于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导致外部监督逐步降温。

二、乡镇管党治党不力有何后果

在辖区范围内,体制之内不愿监督,体制之外无法监督,这是乡镇党内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没有有效监督,权力必然失范。因此,乡、村两级的消极腐败现象至今仍然比较严重。

(一)重点领域权力寻租依然存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纪执法等,是一个乡镇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个人利益的驱动下,这些重点领域的权力寻租现象至今依然存在。比如:随意指定施工单位,肢解分包项目工程,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擅自克扣、拖欠工程款项;官商私下勾结,违规贱卖集体资源,从中获取不当利益;利用重要岗位安排、职工希望提拔、人员申请调动、村级干部选拔,行政许可和审批、执纪执法,资金划拨、物资调度等机会,公然索要、收受对方财物,谋取一己私利等等。

(二)雁过拔毛贪腐模式依然存在。“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脚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这首元曲,生动刻画了“老先生们”贪得无厌、雁过拔毛的丑恶嘴脸。现实生活中,雁过拔毛式的贪腐现象在乡镇依然没有止步,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比如:日前帮助群众解决一个茅草房改造指标、日后收受群众的两支火腿,日前帮助群众解决一个低保指标、日后收受群众的两条名贵香烟,日前帮助群众批了一点助学金、日后收受群众的一个红包,日前帮助群众解决一点民政款、日后收受群众的一只鸡,日前帮助群众增加一点土地面积、日后从群众那儿拿走部分好处等等。

(三)漠视民生不愿作为依然存在。“同志,我们那儿的自来水已经半年多没有一滴水了,能不能帮我们想想办法?”“同志,我们那儿的交通不便,我们已经投资修通了毛路,可不可以帮我们解决一点硬化经费?”“同志,今年政府在我们那儿组织修了一条公路,这条公路就从我家门口过。由于大车重车较多、路基下陷,导致我家房子开裂,能不能帮我家解决这个问题?”……面对这些民生诉求,一些乡镇干部不是高度重视、积极而为,而是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懒作为、不作为甚至大放厥词,声称“不关我的鸟事”,漠视民生、不想作为面目一览无遗。

(四)村级组织腐败现象依然频发。面对村级干部工资收入低、工作任务重,时有辞职外出现象发生,有的乡镇党委不是深入研究、切实解决,而是毫无原则妥协、迁就,导致村级干部动不动就用辞职不干,对乡镇党委、政府进行思想绑架和威胁,促使乡镇党委、政府对其违法乱纪行为采取容忍态度,导致村级组织腐败现象依然高发频发。比如:帮助群众争取低保指标、再来组织二次分配,全家人人享受低保、大肆缩小低保范围,发动群众毁坏设施、借机敲诈勒索企业,提供计划生育庇护、以此勒索计生对象,执行国家惠农政策、从中开展截留分成,无偿利用农村资源、帮助自己加快发展,帮助争取惠农指标、借机大肆索取好处等等。久而久之,有的村级干部无视法纪、无视上级、无视群众,成为“村霸”,无人敢管,无人敢惹。

三、乡镇全面从严治党怎么推进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事关干部廉洁自律、群众拥护支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既然作为国家政权体系的有机组成,乡镇政权机关就当自觉向中央看齐,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两个百年”目标如期实现打好基础。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对乡镇人大、政府享有政治领导权,是本地区的权力中心。因此,乡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针对以往乡镇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游离于监督之外这个实际,抓住全面落实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乡镇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围绕这个关键问题,一是推行量化考核。近些年,许多地方都积极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这种考核并不科学,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定性多、定量少,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县级党委、纪委应当科学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确保考核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乡镇党委要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站所各负其责、村级协同配合、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等,坚持党委书记抓、抓党委书记,推动一级带一级,实现逐级传导压力、引起普遍重视的目的。三是坚持同步推进。乡镇党委要打破以往改革发展稳定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头热、一头冷的不良局面,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确保党内监督责任全面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乡镇纪委是乡镇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须全面落实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乡镇纪委真正履职尽责,确保制度贯彻落实到位、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县级党委、纪委要把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到乡镇纪委书记岗位,乡镇党委、纪委要把优秀干部配到专职委员、兼职委员岗位。县级党委、纪委和乡镇党委要针对纪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和作风漂浮、方法简单等存在问题,按照中纪委“三转”工作会议要求,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持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夯实纪检干部队伍工作的基础。二是强化职能转变。县级纪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中纪委“三转”精神落到实处。乡镇纪委也要按照中纪委“三转”精神,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支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便于集中精力抓好自身主业,切实改变过去那种大包大揽、不堪重负并弱化、淡化主业的状况。三是强化履职担当。工作态度上,乡镇纪委应当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支持,以对党委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地方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理直气壮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内容上,乡镇纪委应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心理;应当盯紧盯死“四风”突出问题,使作风建设保持常态;应当对消极腐败现象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查处一起、根治一起。工作方式上,乡镇纪委应当把红脸扯袖、当头棒喝与壮士断腕有机结合起来,对症下药展开监督。

(三)全面筑牢思想防线。党员干部腐化堕落,根源在于思想防线崩溃,污浊之物侵入,进而引起“塌方效应”。乡镇应当从教育引导入手,帮助干部拧紧思想闸门,积极打好“预防针”。一是抓好政策传达。要认真、及时做好中央、中纪委及省、市、县三级党委、纪委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传达工作,帮助党员干部做政策上的明白人,不至于糊里糊涂撞上枪口。二是抓好典型宣传。要及时通报中央、中纪委及地方各级党委、纪委的反腐成果,用领导干部尤其是当地的领导干部受到处理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三是抓好警示教育。要适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杨善州》《高德荣》《焦裕禄》等正面典型,以及《歧路》《蜕变》《警钟长鸣》等反面教材,用典型模范激励干部、用反面形象警示干部,促使干部职工自觉从内心深处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四是抓好“两学一做”。要认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切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干部真正明白“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五是抓好经常提醒。抓住元旦、春节、开学季、升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利用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生病出院等办宴席借机敛财的相关纪律规定,坚持时时讲、处处讲,让纪律规定入脑入心,防止腐败现象滋生漫延。

(四)全面强化重点防范。当前,正是决战全面脱贫、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各地的项目多、资金大,对干部职工的诱惑也大。乡镇要针对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重点防范。一是加强权力制约。要严格实施“一把手”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时,要按照规定程序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一把手”要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方可发表个人意见。二是严明扶贫纪律。乡镇必须严明扶贫工作纪律,明确划出纪律红线,规定哪些“雷区”不能碰,哪些“红线”不能踩,帮助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警觉性,不至因为思想放松触碰“雷区”。三是开展专项督查。乡镇应当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农户,严格按照“五查五看”“三评四定”要求锁定帮扶对象,坚持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扶贫项目的实施进行实地督查,防止干部犯错。四是严肃惩处。对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数字、套取资金,擅自抬价、从中牟利,收受礼品、索要财物等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片,及时斩断干部的罪恶之手,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另外,针对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纪执法等关键岗位,乡镇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切实加以整改。

(五)全面强化村级监管。乡镇要针对村级腐败现象频发高发,广受群众诟议实际,全面强化村级监管,着力抓好村级组织建设。一是打造忠诚队伍。要坚持村级换届纪律“九个严禁”,把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同志吸收到村(社区)“三委”班子中来,为村级组织建设把好第一关。二是全面落实责任。乡镇要领导、指导村级组织认真实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村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三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面落实村“三委”成员的监督职责。三是规范权力运行。要全面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结果,把村级权力、办事结果晒在阳光下,方便干部群众办事和实施监督。四是推进社会监督。采用各种有效手段,广泛发动社会监督,把村级组织的阴暗面、污浊点暴露在社会大众的眼皮底下,使消极腐败现象无处藏身。五是严肃进行处理。针对村级组织及村“三委”成员的消极腐败行为,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挽救干部,也要采用纪律手段、组织手段甚至司法手段实施“外科手术”,尽力保持村级组织的纯洁性。

(六)全面强化纪律手段。马克思指出:“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这个道理,对干部职工同样适用。如果有高额回报可图,干部就会冲破思想防线、铤而走险。因此,乡镇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好经常提醒和挽救干部工作;也要真正明白“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重要内涵,根据干部的违纪违法实际,有针对性地采用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和立案审查等纪律手段,提高干部的违纪违法成本,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

乡镇政权机关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基石,地位虽低,作用重大。乡镇政权机关只有强化“四种意识”,自觉向中央看齐,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能真正形成,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宏伟目标也才有望实现。(王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