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纪检“三不”监督问题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7-02-11 07:46:27   来源:文山州纪委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反之,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党纪政纪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下,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立根固本,修枝剪叶,加强自身锤炼,是“防四风、转作风”的有效举措,是提高执行力,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抓手,是落实“敢为、能为、有为”的重要保证。

一、“三不”监督问题和原因分析

问题一:自身建设不扎实,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会监督”。近年来,虽然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有所提高,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总体工作谋划上虽然注重惩防体系规划建设,但对纪检干部队伍尤其是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没有足够重视,自身建设不够扎实;在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上是培养“万金油”式的干部,入行专业五花八门,干部从业没有门槛标准,不注重专业化建设;在履行职责方面“边界模糊”,主业不突出;在干部能力培养上有的仅靠“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无配套体系;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不丰富、理论水平不高、工作思路和方法举措相对滞后;另外,基层纪检监察装备建设不足,硬件设施不齐全,监督方法单一,手段少,措施不得力,导致监督不到位等现象存在。这些都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未与蒸蒸日上的发展形势保持同频共振的不足之处,制约了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作用的发挥和提高。

问题二: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败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监督”。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思想上有障碍,认为同在“一口锅”里吃饭,在人、财、物等方面依附于监督对象,无法理顺履行监督职责与服从基层党委领导的关系,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难以逾越,不敢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出现问题的干部直接指出,又怕影响人际关系、怕伤和气,怕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思想顾虑压力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不了了之,对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以致出现该管不管、该严不严的现象。

问题三:监督难度日益增大,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想监督”。当前反腐工作任务艰巨,有些作风规定,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拥护得多,但仍有部分干部未能形成带头践行的行动自觉。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的党员干部、群众不理解不配合,认为把关就是卡壳,有的思想上认可,但行为上仍有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违规案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 “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广,工作量大,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在纪检监察岗位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受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影响,发生了信念动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漠,不想惹事思想主导严重,认为“做多错多”,“干多干少一个样”,懒得监督,不想监督。

二、找准切入点,破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立根固本,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迅速转变作风,根据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要求,创新理念、转变方式、提高水平,为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保障。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工作“巡查”制度,建立落实整改结果、监督结果“回头看”机制,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执纪监督的能力和问责追究的能力,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素质能力和作风纪律适应新形势需要。要严格纪检监察内部监管,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信访调查、处分执行、执法监督等工作程序,确保严格执纪、秉公用权,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修枝剪叶,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敢”就是勇挑重担,敢于迎难而上;大胆开拓,敢为天下先。按照这些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干部要消除各方面的顾虑,修枝剪叶,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大胆监督。要持之以恒推进干部作风建设,重点突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问责,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办、露头就打,坚决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廉政宣教工作,做到廉政教育全覆盖,同时,在项目立项、专项资金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及时完善制度,探索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办法,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管理漏洞。

“三严三实”,解决“不想监督”的问题。从近年来查处的各类腐败案件看,权力缺少监督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从而走向犯罪。尽管监督不能根除腐败,但缺少监督必然会出现腐败。因此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监督,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的法律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三严三实”应当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行动指南,从点滴做起,重落实,是针对无所事事、敷衍了事、不负责任提出的一剂猛药。

在当前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压力与挑战并存,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肩上都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面对这些压力和挑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监督的观念要转变。从“不想监督”变为“主动监督”,履行监督职能上,要从“盯人”转为“盯权”,紧盯权力及其运行过程,防止腐败出现。监督要力争主动,要改变领导交待什么就办什么的被动状态,要变被动为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监督方式上寻找新的突破,切实强化监督职责,为地方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杨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