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宁县坚持以问题导向,着眼于从源头上遏制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促进农村健康发展,在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历时两年审计厘清问题清单
农村财务管理乱象丛生,村组干部接二连三出事,2013年,在看到一起起发生在农村的腐败问题后,昌宁县委、政府、纪委和各有关部门引起了高度重视。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安排县审计部门对全县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从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用近两年的时间组织对全县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338个村民小组的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此次专项审计采取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组织试审、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审计处理、统一审计报告“五统一”的组织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对3个乡镇的所有村和其余10个乡镇每个乡镇2个村进行审计,共审计了56个村2012年至2014年6月的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第二阶段从2015年1月至9月,对2014年未审完的68个村2014年的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延伸审计。
通过两个阶段审计,乡镇、村(社区)、组覆盖率分别达100%、100%和17%,共审计资金总额1183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占89%。审计查出存在问题金额7341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62%。查出贪污、侵吞、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账外资金,私存私放资金,以虚假资料套取骗取资金,应缴未缴税费,乱收费,债权债务不实,集体资产资源租期过长、租金过低导致集体经济损失等10个方面问题。昌宁县将审计出来的所有问题全部纳入全县五个清单中的“问题清单”进行管理,一件一件地进行交办督办。
二、围绕问题清单分析原因找准症结
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出现各种问题,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管理机构、监督机制不健全的原因,也有相关部门监督缺失、不履职的原因;既有各乡镇管理、指导不到位的原因,也有村组干部不作为、不尽责的原因。通过剖析,问题的症结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前,由乡镇农经站履行村级财务的会计核算工作,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站已撤销,由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办公室履行代理记账职能,该办公室并不是核定机构,只是临时机构。
(二)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被审计的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中,所有村(社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存在账外资金和公款私存资金的有122个,占98%,涉及金额3178万元;部分村级收入没有统一归总,村干部各自经手现金收支不交村财务,报账员只是单据“保管员”;部分收入没有开具收据或收据遗失,支出多是白条列支,银行收付业务没有将相应的凭证,比如缴款单、支票、进账单等装订作为附件,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混用,不登记现金日记账;对收支单据的日常保管也是杂乱无章,经常是“包包账”、“捆捆账”,无统一的财务档案资料柜;账簿设置不健全,除了一本流水账外,无总账、明细账、往来账、财产物资账以及日记账等,会计资料不齐全。
(三)审计监督缺位缺失。县农业局农经站是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但全县近20年未组织过县级层面的村级财务审计。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村级财务审计主要由各乡镇农经站自行组织实施,但乡镇农经站同时承担着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形成了运动员和监督员集一身的状况。2011年机构改革以后,乡镇农经站已不存在。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实际已处于盲区。
(四)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村组干部流动快,大部分村组干部对财经法规学习不足,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此次审计调查发现,被调查的13个乡镇均存在村组干部侵吞、占用资金情况;村组干部以虚假资料骗取、套取资金情况,并且村组干部侵占资金、资产后和以虚假资料骗取、套取资金后,仍然没有违纪违法意识。
(五)报账员业务不熟悉。由于县农经站对村级财务的业务培训、指导不足,导致村级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缺乏统一的核算规范。乡镇财政所由于缺乏配套措施,加之人少事杂,对村级财务业务指导、收支规范监督管理也存在盲区。村级报账员大都是村“两委”指定的,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仅能记记“伙食流水账”,财务基础知识缺乏,即便是村财乡管办的财务人员,大部分也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财务专业方面的知识学习和相关岗位培训,大多只能记记简单的流水账,很难满足财务管理的要求。
(六)财务人员没有履职尽责。村级财务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大部分时间要服从于中心工作,多忙于产业发展和其他事务,做账时间得不到保障。好一点的乡镇村级财务人员每月仅抽出一两天来做账,稍差一点的乡镇也是一个季度让各村报一次账然后做一次账,而有的村级财务人员干脆几个月不做账,更有甚者几年都不做账,除了因为个人责任意识不强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作杂乱无章,做好村组账务的时间得不到保障。部分乡镇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未履行相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三、围绕问题清单抓整改促规范
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协调督促,围绕农村财务“问题清单”强化整改,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截止目前,审计查出存在问题资金已全部进行整改,涉嫌违纪人员县纪委监察局已立案审查6件12人,检察院查处1件5人,给予问责处理6件6人,对68人作出了批评教育处理,对56人作出追缴资金的处理。
(一)乡镇党委政府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把村级财务管理当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来抓。二是健全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将财政所、村财乡管办、各村(社区)、乡镇纪委、民政助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划分出来,使每一项工作、每一笔开支都有人负责,每一个环节都有人审核把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制度并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四是规范财务管理手续,村财乡管办把好“五关”:把好票据关,统一使用村级财务管理的票据,其他票据一律不认;把好资金拨付关,村集体的所有收入、上级拨付的所有款项一律先拨入(或缴存)核算中心账户,各村不得设立银行账户;把好报账员关。各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一律不得兼任村级报账员,不得直接经手账款业务,各村报账员由乡镇党委政府发文指定;把好信息采集关,村级账务信息一律由村财乡管办统一管理,实行谁采集、谁审核、谁负责;把好公示公开关,将公示公开作为一项刚性要求,强化对惠农补贴项目、相关政策的公示、公开。五是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各村账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六是发挥好村务监委会的监督职能,票据报销时必须要经过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才能予以入账。七是加强教育,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聘请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纪知识讲座,提高村组干部的业务素质、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意识。
(二)县直相关部门承担整改“检查指导责任”。县农业局农经站主要负责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培训;县财政局主要负责指导和财务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县委组织部将党风廉政建设、村级财务管理纳入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县民政局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的指导和管理,督促13乡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考核;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挂钩联系单位承担整改“监管责任”。所有县直单位凡是给村级的各类资金,直接转账到乡镇财政所或村财乡管办,一律不得给现金。各挂钩联系单位加强对所挂钩联系村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县委、政府把县直各单位指导和监督所挂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对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四)严格责任追究促进责任落实到位。对各乡镇、各部门负有的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检查指导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乡镇党委、纪委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导致基层信访及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进行严肃责任追究,以问责常态化推动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穆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