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发布时间:2017-07-05 07:35:27   来源:德宏州纪委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生活会,带头落实好‘党费日’制度,党组织负责人都要讲党课,把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形成常态,把交心谈心做细做实,带头促进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日前,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贺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州纪委办公室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如是说。

这是德宏州纪委印发《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一个缩影。

实施方案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专项检查、方案综合“三项能力”, 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实施方案要求,要注重安排学习内容,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注重领导率先垂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和党性锻炼全过程;要注重加强支部建设,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群众工作落到支部;要注重发挥党员作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要注重培育党建品牌,严格落实全员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三项能力”;要注重组织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要注重查找解决问题,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做到边学边做、边查边改;要注重学习实际效果,严格执行《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定》,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抓机遇、尽职责、敢担当、有作为;要注重组织生活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注重建立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尽最大限度压缩执纪违纪、发生“灯下黑”问题的空间。

实施方案强调,要落实责任、督导考核、学做结合、宣传引导,每年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问责办法,加强跟踪问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批评、追责问责。(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