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书记为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发布时间:2017-06-16 07:50:37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党课现场

6月14日,红河州纪委机关党委第二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活动,州纪委书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活动,就“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给支部党员上了一堂深刻的党课。

党课指出,要全面把握纪律和规矩的内涵。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是党的政治纪律。党章是党的总规矩,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纪律是成文的刚性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和自觉的纪律的统一。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党课强调,纪律和规矩是实现组织目标的重要保障。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共产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内在品质,是思想建党、组织建党的重要基础。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七个有之”。

党课要求,要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强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的学习,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要把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三个看齐”、“三个坚决”,遵规守纪,令行禁止;要始终做到每日三省吾身。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字当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发挥表率作用。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党员干部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做。(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