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坚持“四个带头” 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17-03-02 08:22:01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做到“四个带头”,推动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带头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强化党员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全员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每年一评”,量化学习目标任务,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重温《党章》,带头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之江新语》《摆脱贫困》等书籍。创新开展机关干部学习研讨“随机点名”发言制度,州纪委州监察局共组织开展学习研讨7次,领导带头讲授专题党课3次。通过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和“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带头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内生活。严格“党费日”“三会一课”制度,州纪委州监察局24个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员集中学习,每个阶段讲授1次专题党课,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深入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常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参与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同时,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召开党员会议,扎实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遵守党的纪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家庭美德,强化党员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始终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扎实开展家规家训家风建设,引导党员修身齐家,带头遵守家庭美德,切实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带头做合格党员,强化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精神,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勤练内功提素质,强化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做到勤政有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为德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问题212件229人,结案20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3人;56个乡镇(街道、农场)共立办案件72件80人,消除了执纪审查空白点。开展精准脱贫专项纪律检查101次,督促整改问题214个,立案审查2人,组织调整2人,通报20人,提醒谈话19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2个,处理干部87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3起238人。创新开展首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23个、问题线索43个。( 郭家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