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宏州纪委消息:经查,杨恩增在担任陇川县民政局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私设“小金库”,利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礼品;违反群众纪律,陇川县民政局40名干部职工的亲属共计82人违规享受农村低保,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陇川县民政局4名干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4名干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杨恩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德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德宏州委批准,给予杨恩增留党察看二年、撤销行政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