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宏州纪委消息:经查,2009年至2014年,尹加荣在担任梁河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项目申报和验收工作中违规操作,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29万元;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服务对象给予的人民币7000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经梁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尹加荣开除党籍处分;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尹加荣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