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董潇违纪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7-03-10 07:51:57   来源:德宏州纪委

据德宏州纪委消息:经查,董潇在担任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报销应由自己和亲属承担的私车修理费和汽油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德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董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