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岁末年初,玉溪市将扎实开展对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单位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集中检查考核。
此次考核工作由市委常委带队,从市纪委和市直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3个检查考核组,自2018年1月2日起,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分赴9个县区和80个市直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此次考核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将重点突出五个方面: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情况;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情况;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等方面的情况;五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考核将按照考核动员、自检自查、工作汇报、述廉述责、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详细了解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还将记入本人廉政档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县区和市直单位,将受到通报表扬;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县区和市直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取消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者连续两年及以上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