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剑川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廉”字创新工作方式和载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背书诺“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完善责任体系,细化县级部门党委(党组)11项、乡镇党委7项、乡镇纪委7项工作清单,将23项反腐败任务分解到8个单位牵头落实。实行“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11名县委常委带队,对8个乡镇和67个部门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2名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8个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问题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57人次,勤政廉政谈话65人次,廉政约谈22人次,函询4人次,
宣教助“廉”。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实行“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每年有近万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系统剖析5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8起典型案件,312名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影《决不饶恕》,84名党员干部参观州级警示教育基地,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紧盯假日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000余条;1915名党员干部参与廉政读书网络答题;在中央和省州县各类媒体、报刊、杂志刊登党风廉政宣传稿件200多篇,围绕主题撰写发布网络评论文章86篇,营造了讲规矩、守纪律、倡清廉的良好舆论氛围。
文化育“廉”。广泛开展红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各类文艺文化活动相结合,通过文艺演出、演讲比赛、书画作品征集等活动,使廉政文化活动寓教于乐,增强吸引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年内申报创建1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以传承良好家风为主题,开展了“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讲道德、重家风,汇聚崇廉、尊廉、尚廉强大正能量。
监督促“廉”。先后成立8个督查组,对“小金库”“令不行禁不止”、办公用房清理整治、2014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等工作进行纪律检查,纠正8个办公用房超标单位,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3个,收缴违纪资金89.245万元。集中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清退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及各种奖励等资金250余万元。坚决纠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组织9次明察暗访开展节假日纪律作风督查,查处存在“慵懒散”行为党员干部8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工作纪律等典型问题11起。
审查护“廉”。把脱贫攻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作为执纪审查重点,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6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来信来访133件,转立案11件;党纪立案查处30件37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5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2件20人,问责13人,在全县范围内起到了震慑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小错提醒,动辄则咎,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9人,第二种形态处理23人,第三种形态处理9人,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