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坚持传统检查考核工作做法的基础上,首次采用网络测评的方式接受第三方评价,“普洱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评议”2017年12月10日启动,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微信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据普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社会测评,是普洱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创新举措。这项举措在总结完善市纪委在景谷县试点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考核“第三方评价”的工作经验,在书面测评的基础上增加的网络测评,通过社会评议和交叉互评等措施,对与市委、市政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10个县(区)的党委、政府和82个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共102个单位进行社会评议。测评从2017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8年2月10日结束。测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网络测评改变了过去“上级评下级”“内部评内部”的考核模式,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均可通过参与测评的方式为被考核测评单位打分、提意见建议。新的评价机制有利于拓宽评价渠道,增加评价主体,评价更全面更客观更公正。有利于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破解了“内部评价”主体单一、指标主观、模式固定、方法呆板、成果公平公正不够的困境和难题,凸显民意回归,让群众监督公权力执行。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普洱市2017年度考核新举措的实施,使评价渠道更宽了,参评范围更广了,各项指标更严更细了,充分践行了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测评结束后,测评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的参考依据之一,问题清单将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落实整改。在督促整改方面,还增加了上年度省、市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内容和分值。(吴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