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针对当前少数单位和干部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采取定向排查,对症下药的方式,相继启动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情况专项检查和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该州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开展调研、考察、检查等公务活动未按规定交纳伙食费问题,派出检查组,采取查阅会议记录、会计凭证及走访了解、调查核实等方式,对今年8月以来各级各单位落实到基层交纳伙食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主要检查各级各单位组织传达学习《关于重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的情况,工作人员到基层开展调研、考察、检查等公务活动,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按照相关规定向接待单位、村(居)委会、村小组交纳伙食费的情况,查阅被抽查单位会计凭证,核实工作人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情况。检查实现州、县(市)实行,以问题为导向,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在开展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该州通过单位自检自查和清理整改两个步骤,重点清理整治用公款支付应由国家公职人员自费支付的通讯费问题;违规以通讯费名义给国家公职人员发放补助问题;以捆绑办公电话费、网络费等名义变相发放补助个人通讯费问题;将个人消费产生的通讯费,要求下属单位或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报销,或者直接向相关企业索取通讯费用等问题;其他违规补助和变相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问题。锁定时间节点,规定凡在2017年12月5日前,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到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凡在2017年12月5日后,被发现存在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的,将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并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用好专项检查这把手术刀,向用公款交纳电话费问题和下基层白吃白住现象开刀,清除作风顽疾,守住‘四风’整治成果,维护好公职人员清廉形象。”该州纪委相关领导介绍道。
文山州把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列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并未按要求清理整改到位的,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扣分。(罗明春 李万辉 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