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不断凝聚党心民心,奋力推动临沧跨越发展。近日,临沧市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临沧实际,从坚持群众路线,改进调查研究;坚持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坚持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坚持工作需要,规范出访活动;坚持贴近群众,改进新闻报道;坚持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坚持率先垂范,加强督促检查等七个方面作出了从严细致的规定。
《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确保落实到位,抓出成效。(赵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