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彝族年及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三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指示精神内涵,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增强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坚决在“三节”期间抵制“四风”,做到“十个严禁”,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到岗位上,体现在具体行动中。
通知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守住彝族年和2018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抓住“关键少数”,盯住“四风”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整合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三节”期间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在“三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问题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李凌 张洪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