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问责领导干部69人

发布时间:2017-12-18 08:17:11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层层传导压力,以不落实之事追责不落实之人。截至目前,市纪委组织派出9个检查组对8县(区)、74个市直责任部门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共问责单位16个、问责领导干部69人。

厘清责任清单,压实责任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促进各级责任主体耕好“责任田”。推行“两个责任”具体清单制度,列出责任清单,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为48项,将责任任务、考核目标、责任追究有机结合,从制度层面对相关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确保明责有理有据,履责有规有矩。

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制定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和评分标准,年终组成由市委常委任组长的检查考核组对责任单位开展检查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重要内容进行核算;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项约谈常态化机制,通过约谈了解责任单位履责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紧盯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事件中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直接查处和督办问责;建立公开述责述廉制度,组织开展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让一把手走上台来,对责、廉等方面工作全面报告,当面接受质询,督促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李飞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