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临沧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对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文章中提到的10种“四风”表现作了对照剖析,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直面问题、切中时弊、一针见血,既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也表明纠正“四风”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驰而不息纠“四风”,持之以恒改作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会议指出,“要认清‘四风’问题新情况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从一件件小事、一个个细节抓起,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旗帜鲜明反“四风”,驰而不息抓作风。”
会议强调,要抓好学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常委会、党支部会、部(室)务会等多种形式,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学深学透,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联系实际、指导工作。要健全制度,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出发,梳理排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各方面各环节上存在的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好事管好人。要作出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自觉、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从常委会和常委做起,以上率下,带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带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强化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省委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