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组织开展作风建设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15 08:59:56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巍山县组织县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开展作风建设评议活动,通过评议找不足、补短板,助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推动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

合理推荐评议代表。共推荐评议代表420名。其中乡镇站所和村基层代表150名,县级部门代表60名,县人大代表60名,中央和省州属驻巍山单位代表10名,县政协委员代表50名,县党代表50名,县级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评议代表10名,离退休干部评议代表10名,国有企业、外来投资独资企业、非公企业评议代表10名,其他经济组织的评议代表10名,确保了评议代表广泛性。

科学设定评议内容。评议内容分为综合评议、行政机关作风评议和公共服务部门行业作风评议三块。综合评议突出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硬性指标;行政机关作风评议突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令不行、禁不止等问题;公共服务部门行业作风评议以严格履行公共服务承诺、实行服务事项公开等情况。

精心组织测评活动。评议由县评议办采取信函的方式向评议代表发放测评表,并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投诉,配合评议工作开展。被评议部门和单位主动向评议代表介绍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向社会作出公开服务承诺。待评议代表评价结束邮寄回收后在相关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评议结果统计。

合理运用评议结果。对评议结果不满意率超过50%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不满意率超过30%,在50%及以下的,给予该部门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评议结果满意率排名前5名的行政机关和排名第1名的公共服务部门,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评议过程中发现被评议部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吴正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