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1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6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1起69人。”这是今年以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成绩单。
今年以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不松懈、不停歇,加大检查、问责和通报力度,形成强大威慑,有力遏制“四风”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紧盯责任落实压实责任。市委制定市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要求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既要严格约束自己,又要强化对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全面推行主体责任约谈、责任清单、履责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抓在手上。注重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既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又严厉追究问题背后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重处,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一律实行直查快办、一律问责追查到底,一律视为顶风违纪,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将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实到基层。今年以来,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力,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5件,对6个单位和个人被追究主体责任,1个单位和个人被追究监督责任。
聚焦重点环节严肃查处。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打好“预防针”。抓住关键时间节点,一个节点跟着一个节点推进,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解决,对纠“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重申和强调纪律作风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推诿扯皮、大操大办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正风肃纪无禁区、无特殊、无例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纪律的威慑力。
完善制度严肃曝光。强化宣传与深化教育相结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利用新媒体,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安装使用中央和省市纪委网站手机客户端,让纪律要求随身携带。深入剖析“四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边实践边总结,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用制度明确下来,市委先后制定《市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玉溪市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玉溪市“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等26项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越扎越牢。同时,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经查实一律指名道姓给予公开通报曝光处理。(施立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