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大考”发现问题242个 提出整改意见205条

发布时间:2017-12-13 08:28:09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永平县由县委常委带队,分7个考核组对7个乡镇和69个县级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大考”,考核共发现问题242个 提出整改意见205条。

从严从实抓考核。考核中,各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认真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检查、意见反馈等,做到步骤不减、程序不漏。同时,通过考核,全面分析掌握被考核单位真实情况,按标准评分,客观公正评价,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考核工作,达到总结工作经验、发扬成绩,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完善措施、促进工作的目的。

注重实效抓运用。考核结果实行与干部的管理任用挂钩、与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三挂钩”。考核结束后,县纪委结合考核情况,对不认真履职,干部群众反映集中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贯彻执行责任制差距较大、述责民主测评打分较低,以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发现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按照干管权限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责任制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落细落实抓整改。各被考核单位按照解决问题、发现亮点、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要求,认真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广有特色、创新性强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考核时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的“五定工作法”把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进而达到让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树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意识,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明确责任不含糊、坚守责任不动摇、落实责任不懈怠、查处问题不手软,实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杨红艳  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