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坚守“护林员”职责,切实把每一棵“树”的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严管厚爱,管好“痒点”、抓住“痛点”、点亮“盲点”,管护好党员干部这片“责任林”。
管好“痒点”,切实抓早抓小
“因上班时间参与洱源县‘3.31’赌博案件,给予洱源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杨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给予洱源县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赵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给予其余4名涉赌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相应党纪政纪处分。”这是大理州近期所通报典型案例中的一个缩影。
“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因为兴趣爱好不良、家风不正、作风懈怠等隐性问题被俘虏,这些可大可小的问题就是‘痒点’,要时不时帮他们抓一抓,防止成为自身廉洁防线的‘缺口’。”一名纪检干部如是说。
坚持关口前移,从小事着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引导党员干部“脱俗”“去俗”,纠正不良兴趣爱好,自觉远离牌局、饭局、酒局,净化自身朋友圈、社交圈。重点抓实“四项报告清单”,严格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廉政风险、监管空档、薄弱环节等综合施策,实现精准防范。强化正面引导,开展道德讲堂、清廉家风、廉政读书、廉政书画展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切实做为政以德、廉洁修身的典范。严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提醒,打好“预防针”,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全州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20人次、函询52人次、诫勉谈话108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领导谈话332人次。
抓住“痛点”,强化震慑效果
“2017年以来,在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中,全州共约谈领导干部167人,问责失职失责人员4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这是大理州从严问责领导干部的有力例证。
坚持严管厚爱、铁面执纪、敢于碰硬。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2017年以来,全州累计问责领导干部207人。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倒逼干部不敢“慵懒散”。严格清理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今年来清理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干部1131名、在企业兼职干部389名。管住“自己人”,严防“灯下黑”,十八大以来,全州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通报问责5人。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收看云龙县苗尾乡违纪案件警示录《权利的迷途》,编印《大理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一》《大理州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二》,以反面典型为戒,点亮党员干部脑中的“红绿灯”。
点亮“盲点”,推动积极干事
“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履职担当、支持主动作为,鼓励开拓创新、宽容无意过失,鼓励先行先试、允许及时纠错,鼓励苦干实干、保护干净干事,鼓励敢作敢为、消除负面影响,鼓励比学赶超、匡正选人用人。”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年初参加州人大代表团分组讨论时说。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规范。《大理州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从容错情形界定、容错程序规范、纠错机制运行、注重结果运用和组织保障五个方面构建了一套系统全面的制度规范,消除“模糊地带”,帮助干部提振“精气神”。《大理州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对存在不胜任现职情形的干部,采取责令检讨、集中教育、实践锻炼、跟踪考察、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回炉”改造,明确“能下”的硬性制度,倒逼干部积极主动作为。制定《大理州州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开展部门作风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倒逼作风建设。明确干部行为的“正负面清单”,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标注“红线”,树立“标兵”,划出领导干部的行为标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积极干事的热情。(马晓玲 尹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