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澄江县纪委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立足抓早抓小,打好“预防针”。1至11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58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次,占5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7人,占2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占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占7%。
警示教育,无病常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通过上廉政党课、放廉政电影、印廉政读本、观廉政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无病常防”的大宣教格局,促进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
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把“四项谈话”作为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和关键,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渐成常态。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对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工)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及时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7年共谈话15人(次)。此外,县纪委各派出工委加强对联系县直部门的日常监督,及时规范和纠正“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对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56人(次)。
严肃惩治,动真碰硬。当前,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保障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澄江县纪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整治。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斩断敢向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的黑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于脱贫攻坚中的违纪行为,视具体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