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要求,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敢于监督,敢于向违纪违规行为亮剑,严肃查处失责失职和违纪违规问题,执纪审查数量和查办处级干部人数不断增长,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把工作谋划在前,深入调查研究,把培训课堂摆在基层一线,消除乡镇(街道)执纪审查空白。年初召开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要求各乡镇必须有自办案件,并组成调研组,深入各乡镇调研,把培训课堂摆在基层一线,面对面培训基层党员干部和纪检干部;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区、乡镇(街道)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通过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议、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乡镇督促指导、加强培训等措施,全市65个乡镇(街道)都有了执纪审查件,乡镇纪委共完成执纪审查件160件184人。
严肃查办基层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落实线索排查机制,精准查找问题线索;各级纪委、巡察组、派出派驻机构及时搜集汇总各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办理,对重点、敏感的问题线索,实行直查快办;落实线索处置机制,严查快处问题线索。今年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72件85人。
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活动。开展办案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问题81个;采取“集中培训”“案件下乡”“以案代训”等方式,指导帮助县乡纪委具体执纪审查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确保执纪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要求,扎实抓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256件313人,立案审查人数同比增长43.58%,问责、执纪审查数量和查办处级干部人数不断增长。(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