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麒麟区立足实际,做好作风建设“加减乘除法”,不断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坚持以上率下,在强化纪律约束上做“加法”。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出台《关于区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因公出访工作、改进新闻报道、改进文稿发表等11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促使全区干部职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行动自觉,共同营造改进作风、提振效能、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推进建章立制,在日常公务活动上做“减法”。制定《麒麟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编制管理、配备标准、配备使用管理、车辆处置、车辆注册登记、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减少行政成本;出台《曲靖市麒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行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曲靖市关于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深化监督检查,在提升监督实效上做“乘法”。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开展作风督查39次,围绕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宴请,公款购买礼品、购物卡,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会风会纪问题,对重大会议进行会风督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深入开展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兼职、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办公用房超标等五项纪律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清退各类机构违规发放津补贴5万余元;2家单位主动清理上缴“小金库”问题资金19.27万元,查出1家单位问题资金10.4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查处,1人被问责处理;清理退出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领导干部36名(涉及兼任47个职务);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2000余平方米。
从严监督执纪,在强化纪律保障上做“除法”。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摒除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上的“漂浮病”,麒麟区针对作风督查中查处的各类典型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过常态化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的震慑和警示,倒逼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作风办”每次作风督查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部门和个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党政纪立案调查。今年1月至10月,麒麟区针对作风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下发作风通报7期,通报批评6家单位34人。(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