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地生根,强化自身监督,严防“灯下黑”,保山市纪委组成督查组对全市纪检系统作风状况开展了一次督查。
督查重点围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围绕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等7个方面为重点内容,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状况进行了一次系统督查。
督查期间,坚持不事先通知、不定路线图、不听取汇报、不要基层陪同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状况进行了随机暗访,与30名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及部分党政纪处分人员和5名市直单位和园区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个别谈话,查阅县区纪委财务凭证3000余份,县、乡纪委案件卷宗32件,加强自身建设、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等方面的有关资料5000多份,延伸检查了6个乡镇、7个村(社区)。
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推动工作为目的,做到现场反馈,即查即纠,严防灯下黑。此次督查,共发现并及时纠正自身建设、执行规则等方面的相关问题34个。(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