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近日,昭通市制定了《昭通市机关工作人员“七严守”行为规范》,要求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机关单位全面抓好落实。
《行为规范》结合当前机关作风存在的纪律涣散、庸政懒政、不担当不作为、干部执行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普遍和突出问题,紧扣“六大纪律”要求和公民道德建设制定行为准则,要求全市机关干部做到“七严守”,即严守政治纪律,树牢“四个意识”,在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上不讲条件、不降标准、不打折扣;严守组织纪律,不违规议事决策,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妄议是非、发表不当言论、传播不良信息;严守工作纪律,不庸懒散拖、吃拿卡要,不违反请销假、外出报告报备规定,上班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无故缺会、找人代会,不泄露国家秘密;严守生活纪律,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违规消费、铺张浪费、贪图享乐,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黄赌毒活动;严守群众纪律,不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高实际,不违规收取、摊派费用款物,不侵害群众利益,不扰乱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守廉政纪律,不以权谋私,不违规使用公车,不违规接受礼品礼金,不违规兼职和从事盈利活动,不违规占用公私财物,不瞒报漏报个人重大事项;严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讲脏话,不破坏公共环境,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违反交通规则,不损坏机关荣誉形象。
据悉,该市把机关作风建设贯穿于六大纪律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当中,多层面、全方位对机关干部作出明确规范,要求全市机关干部守住六大纪律底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乌蒙铁军,为打赢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作风保障。(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