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坚持“四轮齐驱”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发布时间:2017-11-28 08:14:27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大理州纪委认真做好责任分解、开展检查考核、抓实结果运用、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四个方面的工作,坚持“四轮齐驱”助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州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做好任务分解工作。起草下发大理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制定87家州级单位责任制考核个性指标。组织签订了州委与县市和州级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州委书记与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州政协党组书记,州长与副州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坚持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代州委起草并向省委上报大理州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情况,配合省委第五考核组完成省对州2016年度考核任务。组成14个检查组,对12县市和87个州级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3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8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抓实考核结果运用。在全州范围内通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取消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个县市、5个州级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集体诫勉谈话会议,州委书记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个县市、5个州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责令要求全面整改,派员参加并指导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于10月派出复查验收组,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个县市和5个州级单位进行了复查验收。

督促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省纪委要求,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梳理上报工作情况。对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79个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追究责任单位11个、领导干部82人;追究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8个,追究责任人10人。(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