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紧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对八小时之外“言行不文明、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干部进行了重拳处理。
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
县纪委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鼓励群众举报、开展走访检查等途径,加强监管和惩处。对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公款吃喝宴请、收受贿赂、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生活萎靡等“不检点”行为,一经查实,立刻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7次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八小时之外”随机抽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对发现问题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
同时,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经常打听“张家长、李家短”,让干部职工感到监督的“存在感”,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指出问题危害,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今年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3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9人,占53%。 (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