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深入加大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理力度,共完成两轮“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抽查复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纪委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保山市2017年“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重点抽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和整治工作,强化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中,按照宣传动员、自检自查、重点抽查、总结完善等步骤进行。
全市717个单位开展了自检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在自查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和近年来重点检查的实际情况,选定14个市直单位为重点抽查对象。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对51个联系监督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各县(市、区)共组成21个检查组对32个乡镇开展重点抽查工作。通过抽查,未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针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要求整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和财务管理意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
近期,为巩固“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市纪委印发《保山市市直单位“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重点复查工作方案》,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由市纪委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和审计中介机构,组成两个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复核组,开展市直单位“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重点复查工作。此次复查,共对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10个市级单位及其15个二级单位开展复核。复核发现问题已专题向市纪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交办。(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