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讲政治、转作风、强素质、创一流”的思路,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持续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等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向社会发出《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社会监督倡议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督查,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2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红脸出汗、咬耳扯袖307人次,占60.31%;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41人次,占27.7%;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3人次,占6.48%;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8人次,占5.5%。
坚持服务中心,以监督检查助力跨越发展。对“五网”建设、稳增长、丽江古城5A级景区整改、“两违”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57件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组织处理52人,市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批15个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采取“涉旅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模式开展专项督查,对200余名涉旅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暨廉政提醒谈话,组织监督检查组进行“拉网式”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300余个;抽调6名纪检监察干部成立旅游执法履职监督办公室,协调处理和督促解决问题10余件。
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彰显。开展巡察业务培训9次,培训1800余人。创新组织形式,采取“巡察+审计”“常专结合”和“一托二”的巡察模式有效推进巡察。市县两级已完成三轮巡察,巡察党组织、地区92个,共发现各类问题1113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16件,立案审查47件,党纪政纪处分39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各县区及部分市直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进行调研抽查,发现问题114个,已整改到位13个。突出重点、盯住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现问题线索30件。组织开展全市“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发现“小金库”问题7个,处理4人,上交财政资金300.74万元。今年1至10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个,处理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推动管党治党实现“严紧硬”。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507件(次),同比减少1.93%;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51件,同比增长7.89%;立案审查231件286人,同比增长24.86%和44.44%,其中县处级17件17人,乡科级44件6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人,同比减少5.21%。全市65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消除执纪审查空白,共立案审查151件175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