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善县坚持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聚焦昭通鲁甸6.5级地震灾后重建责任落实、纪律作风、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处理违规违纪干部9人,确保永善灾后重建工作高效落实。
完善机制,实施项目检查全覆盖。成立重建工作指挥部,下设8个检查小组和1个办室,制定《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整合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科、县审计等部门力量组成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采取分类包干制度,实行项目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乡镇纪委及教育、卫计部门纪委负责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纪律检查,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联系的县直有关单位包保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创新方法,实施全面监督无缝隙。定期召开县级重建联席会议,高位推动全县重建困难问题解决;实行现场驻点督查、深入农户实地随机查看、召开走访座谈会等,制定阳光重建公告牌、信访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箱等,将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在县电视台、党建网、政府网进行公告,及时受理群众诉求,确保廉洁救灾、阳光重建;每月实地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督促整改问题,协调解决困难,促进项目推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大与人大、审计和新闻媒体等监督力量的协调,构建重建工作专项监督良好格局。
把握细节,实施责任落实无盲区。全面细致检查项目责任部门及县直包保部门落实“八包八保”、“九包九到位 ”及“后续五包”责任制情况,对各项目的申报、批复、审批、公示、招投标、合同签订及项目录入等环节进行逐一核对,特别是民居建设的户报、组评、村议、乡审、县定各环节的把关及公示环节,严格按建设程序和项目验收标准进行资料收档,严格重建资金的使用监督,对建设进度缓慢、包保部门责任落实等具体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督促责任部门切实整改推进。
严肃追责,实施监督执纪零容忍。对“八包八保”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单位和干部,通过专项督办、限期整改、适时通报等方式,加强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查处恢复重建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组织处理、严肃问责、纪律处分等方式,强化追责问效,确保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不缩水、不走样。昭通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启动以来,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灾后恢复重建进度问责单位2个干部4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予党纪处分干部5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徐荣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