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砚山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细化工作任务、定制责任派单、开展检查考核、创新考核载体和规范痕迹管理等措施,以精准监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注重细化任务,签字背书。在县级层面,重点突出“两个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2大项30小项,县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县委常委、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责任书,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县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行政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县委常委和县政府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签订责任书;在乡(镇)和县属部门层面,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个个身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
注重量身定制,压实责任。在出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下发《砚山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等“三项制度”操作手册》,督促全县69个单位在“像、准、实、细”上下功夫,既综合考虑常规性工作,又结合派单对象岗位职责进行个性派单,对临时性工作纳入专项派单内容,提高了主体责任派单精准度。今年以来,向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派出主体责任工作清单98份457条。
注重以查促改,奖惩分明。今年上半年,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8个检查考核组,深入全县69个乡(镇)和县属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翻台账等方式,重点对主体责任派单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累计发现问题215个,针对整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强化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年初对上年度落实责任制较好的21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为不合格的1名主要领导作降级处理,对考核为不合格的1名班子成员作免职处理,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1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注重学习借鉴,创新载体。结合实际建立砚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管理系统,积极推行“互联网+责任制考核”新模式。今年5月以来,通过开发“砚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管理系统”软件,全县69个单位通过“互联网+责任制考核”平台,上传责任制日常工作材料,由县纪委各室(部)进行审核,系统根据审核情况和考核规则自动计分,基本达到了责任落在经常、工作抓在日常的目的,有效避免了平时不落实、年终搞突击以及传统考核打人情分和打分不平衡的现象,确保了责任制考核的公正性。
注重履职痕迹,规范管理。各单位安排专人收集整理汇总派单对象落实主体责任痕迹资料,形成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人一档”履责档案。同时,实行主体责任派单完成情况签字背书,各派单对象任务落实书面材料由“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签字认可后方可销号,确保领导干部履责情况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价。2016年以来,县委向县四班领导、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派单88人次;全县69个单位向班子成员派单1000余份(次),建立主体责任派单“一人一档”1000余份。(张建奎)